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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环境质量月报(2021年10月)

发布时间:2021-12-20 15:26 信息来源:邵东市 责任编辑:邵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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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空气信息 

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1年我兴和大道空气质量自动站监测点为空气质量评价点。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监测六个基本项目: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

202110各监测项目与上月及去年10的情况比较

二氧化硫:月平均浓度为10μg/m3比上月下降23.1%,同比去年10月下降9.1%

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平均浓度为43μg/m3,比上月下降8.5%,同比去年10下降24.6%

二氧化氮:月平均浓度为19μg/m3上月上升26.7%同比去年10月下降5.0%

细颗粒物(PM2.5):月平均浓度为29μg/m3上月下降6.5%同比去年下降17.1%

一氧化碳:月平均浓度为0.9mg/m3上月上升12.5%去年10月下降10.0%

臭氧*:月均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为119μg/m3比上月下降9.8%同比去年下降11.9%

*:日最大连续8小时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也称为8小时滑动平均。

1  202110邵东主要空气污染物月均值与上月及去年同期比较表

点位

邵东兴和大道站(邵东政府)

项目

本月

上月

增减(%)

去年同期

增减(%)

(%)

二氧化硫(μg/m3

10

13

-23.1

11

-9.1

可吸入颗粒物(PM10)(μg/m3

43

47

-8.5

57

-24.6

二氧化氮(μg/m3

19

15

26.7

20

-5.0

细颗粒物(PM2.5)(μg/m3

29

31

-6.5

35

-17.1

一氧化碳(mg/m3

0.9

0.8

12.5

1.0

-10.0

臭氧(μg/m3

119

132

-9.8

135

-11.9

备注: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33-2013)CO取城市日均值百分之95位数;臭氧取城市日最大8小时平均百分之90位数

2)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评价,20211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在2383之间,,有效天数31天,优良天数31天,优良率100%(优良天数÷自然天数),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详见表2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定性评价见附录1

2  202110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统计表

空气质量分布(天数)

首要污染物分布(天数)

优良率%

达标天数

有效天数

PM2.5达标天数

PM

2.5有效天数

PM2.5达标比例

%

度污

SO2

PM10

NO2

PM2.5

CO

O3

18

13

0

0

0

0

0

0

0

6

0

7

100

31

31

31

31

100

二、水环境信息

地表水水质状况

202110月,我监测地表水断面5个:渡头桥镇光辉村、联江村、桐江兴隆邵水梅子坝和佘田桥断面。渡头桥镇光辉村、联江村、桐江兴隆邵水梅子坝和佘田桥断面监测项目监测项目24个。联江村断面水质符合II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为优。邵水梅子坝、桐江兴隆、渡头桥镇光辉村和佘田桥四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为良好邵水梅子坝水质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渡头桥镇光辉村水质较上月有所下降。佘田桥水质较上月有所下降。其他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详见表3

3 202110月邵东市地表水水质状况与上月及去年10月比较表

河流名称

断面

名称

断面

属性

超标项目

(超标倍数)

本月

水质状况

本月

水质类别

上月

水质类别

去年10

水质类别

干流

支流

湘江

蒸水河

联江村

国控

邵水

/

邵水梅子坝

省控

良好

邵水

桐江

桐江兴隆

省控

良好

邵水

/

渡头桥镇光辉村

省控

良好

邵水

/

佘田桥

省控

良好

/

(2)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县级饮用水源地监测频次为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项目61个。202110月,我县监测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3个:桐江兴隆、邵东三合水库和邵东黄家坝水库断面。桐江兴隆、邵东三合水库、邵东黄家坝水库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 II类水质标准及表2和表3标准限值。详见表4。

4  202110月邵东县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与上月及去年10月比较表

河流名称

断面名称

断面属性

评价项目

(个)

达标率

超标项目

(超标倍数)

本季度

上季度

去年10

邵水桐江

桐江兴隆

省控

58

100

100

100

邵水

邵东三合水库

县控

59

100

100

100

邵水

邵东黄家坝水库

县控

59

100

100

100

注:水质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表2和表3所列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以外的其他指标。

 录

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定性评价

空气质量指数AQI

空气质量级别

质量状况

表征

颜色

对健康的影响

建议采取的措施

0~50

一级

绿色

空气质量令人满意,基本无空气污染

各类人群可正常活动

51~100

二级

黄色

空气质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对极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较弱影响

较少数异常敏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

101~150

三级

轻微污染

橙色

敏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减少长时间、高强度户外锻炼

151~200

四级

中度污染

红色

进一步加剧易感人群症状,可能对健康人群心脏、呼吸系统有影响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避免长时间、高强度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

201~300

五级

重度污染

紫色

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显著加剧,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普遍出现症状

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300

六级

严重污染

褐红色

健康人群运动耐受力降低,有明显强烈症状,提前出现某些疾病

儿童、老年人及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运动

2、水质评价项目及标准

(1) 评价项目质评价项目及标准。河流型地表水水质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所列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以外的其他21项指标,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依据《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环办函[2012]1266号)的要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评价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和表2所列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以外的其他指标,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58项。

湖泊评价:湖泊评价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以外的其他21项指标,另外用总磷、总氮、叶绿素a、高锰酸盐指数和透明度5项指标,用于评价营养状态。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

(2) 评价标准。从2012年6月开始,地表水水质评价不再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而按Ⅰ类~劣Ⅴ类六个类别进行评价。当断面水质超过Ⅲ类标准时,应计算指标浓度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倍数,即超标倍数。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3、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性评价方法

地表水环境质量分为:优、良好、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五个等级。

断面、河段水质类别与水质定性评价分级的对应关系见附表1。

附表1  断面、河段水质定性评价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水质功能

类水质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类水质

良好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游泳区

类水质

轻度污染

一般工业用水和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

类水质

中度污染

农业用水及一般景观用水

类水质

重度污染

除调节局部气候外,几乎无使用功能

河流、水系水质类别比例与水质定性评价分级的对应关系见附表2。对于断面数少于5个的河流、水系,按附表1直接指出每个断面的水质状况。

附表2  河流、水系水质定性评价

水质类别比例

水质状况

类水质比例≥90%

75%≤Ⅰ类水质比例<90%

良好

类水质比例<75%,且劣类比例<20%

轻度污染

类水质比例<75%,且20%≤类比例<40%

中度污染

类水质比例<60%,且劣类比例≥40%

重度污染

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性评价方法执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站综字[2004]72号)文件。

河流、水系水质类别比例与水质定性评价分级的对应关系见附表2。对于断面数少于5个的河流、水系,按附表1直接指出每个断面的水质状况。

附表2  河流、水系水质定性评价

水质类别比例

水质状况

类水质比例≥90%

75%≤Ⅰ类水质比例<90%

良好

类水质比例<75%,且劣类比例<20%

轻度污染

类水质比例<75%,且20%≤类比例<40%

中度污染

类水质比例<60%,且劣类比例≥40%

重度污染

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性评价方法执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站综字[2004]7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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