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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邵阳市友盛矿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15 16:51 信息来源:邵东市 责任编辑:邵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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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 )邵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我市区承办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移交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友盛公司尾砂库尾砂外运作为建筑材料,现场在尾砂库内积水采水样检测,结果显示铊浓度为0.00065毫克/升,相当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6.5倍,总镉浓度为0.089毫克/升,相当于《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1.8倍

整改目标

1、完善外运方案。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尾矿库尾砂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完善尾砂外运设计方案。

2、确保达标排放。进一步排查污染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尾矿库渗滤液、监测井、下游河沟中铊、镉的浓度不超标

3、加强外运管理。加强尾砂外运管理,确保尾砂在外运过程中不影响周边环境。

整改措施

1、现场取样检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尾矿库积水、总排口、渗滤液收集池、下游河沟等部位区域水质进行检测。

2、委托检测机构对尾砂进行检测,完善尾砂外运设计方案。邵阳市友盛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尾砂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完善尾砂外运设计方案 。

3、加强外运管理。加强尾砂外运管理,采用防渗漏、防扬尘、防洒落、防流失等措施,确保尾砂在外运过程中不影响周边环境。

整改成效

1、废水取样检测。2021年5月10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邵阳市友盛矿业有限公司废水、地表水、地下水进行检测,5月10日采样,5月11日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废水总排口、监测井、总排口下游小溪镉、铊未超标,尾砂库总镉相当于《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1.44倍,总铊相当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4.1倍。该公司废水总排口位于尾砂库旁废水收集处理站,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废水不排入尾砂库,废水经收集后排入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尾砂库内的少量积水不外排。

2、对尾砂进行检测。根据邵东市人民政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邵阳市友盛矿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部署安排,5月31日,邵阳市友盛矿业有限公司将尾矿库样品送到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做检测,6月10日湖南中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检测报告,尾砂中铊低于3.0mg/kg的检出限,未检出。

3、加强外运管理。6月14日邵阳市友盛矿业有限公司根据检测报告制定完善《邵阳市友盛矿业有限公司尾砂外运管理方案》, 严格按照规定填报《固体废物名称和类别代码》、《固体废物转移计划备案登记表》和《申请转移铅锌尾砂固体废物呈批表》,经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东分局备案登记和审批同意后才能外运(转移)尾砂。

以上三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向邵东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7 15——20217 19

受理部门:邵东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联系电话:0739-2721142

联系地址:邵东市兴和大道419号

邵东市人民政府

20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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