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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廉租住房分配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29 09:08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为切实解决我县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确保廉租住房分配公平、公正、公开,根据《邵东县2014年廉租住房分配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2014年廉租住房分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房源     1、地理位置:宋家塘办事处宋家塘村320国道与娄邵铁路之间;     2、套数:共231套,楼层为1—7层,其中1栋A楼层为2—7层;     3、分配方式:由邵东县鸿飞房地产公司以廉租住房共有产权模式的100%产权进行出售;     4、出售价格:均价1170元/m2,根据不同楼层的价格调节系数确定各户室出售价格。    二、报名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县城城区范围内的非农常住独立户口(原城区范围内的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现属于城区范围内的挂靠户和集体户,由县企改办认定其改制企业职工身份并出具证明后,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报名);     2、正在享受城镇低保或者有特殊困难的低收入家庭;     3、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仅限父母、夫妻、子女)无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 3平方米(包括1 3平方米),且住房总面积低于50平方米(包括50 平方米);     4、自愿接受本次所分配廉租住房基础配套设施布局及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     5、自愿接受本次廉租住房分配的出售价格。     五年内出售过房屋、正处在企业改制阶段及未进行企业改制的职工家庭、已经安置的被拆迁户,均不属于本次廉租住房分配对象。     非孤儿、未婚且年龄未满35周岁的个人,即使其为独立户口,也不能申请廉租住房。     三、报名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在2014年6月16日—2014年7月11日内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报名,逾期未报名的家庭,视为其主动放弃廉租住房申请资格,责任自负。     四、欢迎社会各界对廉租住房分配过程进行监督举报,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五、本公告自2014年6月16日起实施,具体内容由县房产局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纪检会纠风室:2721696     县房产局:2622985   邵东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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