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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邵东县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5 19:44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邵办文〔201443

 

中共邵东县委办公室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东县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

三到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场)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机关及省、市属驻邵各单位:

现将《邵东县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邵东县委办公室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423


 

邵东县行政审批服务

“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

 

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是中央和省政府的要求,是邵东县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为做好这项工作,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县级机关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一个股室集中、行政审批服务股室向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职能归并到位、审批职能授权到位、网上审批到位”。现根据邵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341号)等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将各职能部门分散在多个内设机构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各职能部门所有审批项目做到进驻窗口到位,审批职能授权窗口到位,并实现网上审批、缴费、咨询、办证、监督及联网核查等。

二、工作目标

主要围绕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办证和部分便民许可的19个单位,即县住建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规划局、安监局、药监局、房产局、人社局、科技局、经信局、发改局、农机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成立行政审批服务股,整体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县人防办、工商局、气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消防大队等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到一个股室,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进一家门,办全程事”,实行“一条龙服务,一支笔审批”。行政审批服务股所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综合提速在70%以上。在具备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县开发区、畜牧水产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等6个单位设立首席代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

三、组织领导

成立邵东县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

涉及此项工作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三集中、三到位”推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工作任务

(一)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全面清理好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便民服务事项,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法定时限、收费标准,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70%以上,为实施“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全面归并行政审批职能

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清理后,各行政部门要统一拟定行政审批职能调整方案,按撤一建一的原则,撤销一个股室,再成立行政审批服务股,归并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确保4月份将行政审批服务股整建制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

(三)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建设,全面启用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

一是要做好政务服务大厅改造工作。4月上旬前政务中心要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完成用电线路改造,大厅装修,确保各行政审批股顺利进驻。二是做好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工作,形成横向连结各审批职能部门、纵向连结审批部门各个审批节点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51前在全县全面投入运行,6月底前实现省、县、乡三级联网监察。

(四)集中进驻

县住建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规划局、安监局、药监局、房产局、人社局、科技局、经信局、发改局、农机局、国土资源局成立行政审批服务股,县人防办、工商局、气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审批职能整体进驻政务中心办公。在具备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县开发区、畜牧水产局、交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等6个单位设立首席代表进驻政务中心。以上单位要在4月中旬全部进驻完成。

(五)充分授权

各单位要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行政审批服务股股长。单位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交予行政审批股。单位下文,负责人签字授权行政审批服务股所定职能,任命股长全权负责办理有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授权内容:

1.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与本单位的工作衔接;

2.负责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3.负责本单位窗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

4.对本单位即办事项具有决定权,对上报办理事项具有牵头协调权,对确需技术论证或现场踏勘的事项具有安排后方工作人员的调配权;

5.负责代表本单位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并联审批,并签署审批事项的会签意见。在具备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县开发区、畜牧水产局、交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等6个单位设立首席代表进驻政务中心,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事项受理和办结告知,即时录入县行政审批系统。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统一思想(2月中旬)

“三集中、三到位领导小组召开25个相关行政审批服务单位负责人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将“三集中、三到位”方案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4月下旬审批股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召开所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会议,做好思想动员,明确组织纪律。

(二)第二阶段:清理审核与归并职能(2月下旬)

1.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全面清理好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便民服务事项,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法定时限、收费标准,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70%以上,为实施“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2.上报职能归并方案。各部门(单位)在上报的行政审批事项经审核确认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三定”方案,对内部审批职能进行梳理分析,理顺交叉职能,合并相近职能,将审批职能事项向一个股室集中,实现行政审批由分散到集中的目标。撤销一个内设股室,成立行政审批服务股,落实股室工作人员,2月底前将撤并方案报县编办,并由县编办统一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

(三)第三阶段:集中进驻(4月中旬到下旬)

各部门(单位)新的行政审批服务股(窗口)集中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各单位应根据不同事项对窗口进行分类授权,同时应建立窗口与单位相关股室配合工作的运行模式,建立健全前后台衔接和监督考核制度,杜绝“只受不理、两头受理、多头办理”等现象。

(四)第四阶段:检查验收(5月)

县监察局牵头组织专项工作组,对各部门(单位)“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附件:1.邵东县“三集中、三到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邵东县“三集中、三到位”单位及事项表


 

附件1

 

邵东县“三集中、三到位”工作领导小组

     

 

      长:黎仁寅   县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沈志定   县委副书记、县长

            王定松   县委副书记

    长:谢益林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如意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袁胜良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员:朱石乔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何胜明   县政府办副主任、人防办主任

赵昭生   县政府办副主任、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戴志   县纪委副书记、优化办主任、效能办主任

            周坚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黄德源   县财政局局长

阮大平   县编办主任

李友良   县物价局局长

    县法制办主任

佘菊生   县住建局局长

王喜然   县环保局局长

尹贵陶   县水务局局长

曾铁钧   县林业局局长

赵纯健   县规划局局长

曾建光   县安监局局长

申明理   县药监局局长

陈少杰   县房产局局长

申展平   县科技局局长

黄成云   县经信局局长

邓成家   县发改局局长

仇偿川   县农机局局长

李卫初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黄艳军   县气象局局长

刘治钢   县质监局局长

杨顺成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申志坚   县电子政务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政务服务中心,由赵昭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备案,县委办、县政府办不再行文。

附件2

 

邵东县“三集中、三到位”单位及事项表

单位

进驻事项

1

县住建局

1、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3、施工图审查备案

4、建设工程安全开工前期条件审查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6、建设工程竣工备案

2

县环保局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3、排污许可证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3

县水务局

1、取水许可证核发和城市规划区取用地下水审核

2、河道范围内采砂等生产作业许可

3、涉水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批

4、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

5、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批

6、入河湖排污口的设置审核

7、洪泛区、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审批

8、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灌排工程设施审核

9、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0、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4

县林业局

1、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2、征占用林地审批(受理、转报)

3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4木竹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及年审

5、木材运输许可证核发

6、植物检疫证核发

5

县规划局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

3、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

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6

县安监局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3、第三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4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5、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

6危险化学品经营(乙类)许可证核发

7

县药监局

1、  餐饮消费环节许可

2、保健食品化妆品许可

2、配合上级部门实施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8

县房产局

1、企业房屋产权登记

2、商品房预售许可

3、机关单位及企业房屋白蚁防治

9

县人社局

1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和退付

2、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年审)

3、建设工程工伤保险征缴

4、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10

县科技局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11

县经信局

1、使用袋装水泥行政许可

2、新办新型墙体材料企业行政许可

3、新型墙体材料企业产品认证

4、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征收及返退

5、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及返退

12

县发改局

1、招标方式、组织形式和范围核准

2、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3、政府出资投资项目审批

4、企业投资备案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13

县农机局

1、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行驶证核发

2、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驾驶证核发

3、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4、拖拉机年检

5、联合收割机年检

6、农机购置补贴发放

7、农机维修网点经营许可

14

县国土

资源局

1、      农村村民使用集体土地建房审批

2、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镇企业使用集体土地审查

3、临时用地审批

4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审查

5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

6出让土地使用权续期许可

7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审查

8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

9、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10土地登记

11、土地交易抵押服务

15

县人防办

1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受理初审及转报)

2、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受理初审及转报)

3、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4、城市地下室空间开发利用审批

5、拆除防报警报及通信设施审批

16

县工商局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有限公司和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

3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变更、注销

4、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

5、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

6、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

7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

8、户外广告登记

17

县气象局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2、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3、雷电风险评估

4、防雷技术评价

18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组织机构代码及条码新建、年审、变更、注销、迁址

19

县消防

大队

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5、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中共邵东县委办公室                            201442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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