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文件库 > 市本级文件库 >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邵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取缔国省干线公路两侧马路市场的通告

文件名称: 邵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取缔国省干线公路两侧马路市场的通告
索引号: 4305210003/2021-55917 文件编号: 邵政发〔2017〕53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邵东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9-1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7-09-11 有效期: 2022-09-10 23:59:59


SDDR-2017-00013

邵政发〔2017〕53号

邵东县人民政府

关于取缔国省干线公路两侧马路市场的

  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一步提升我县干线公路的通行能力及“洁、美、绿”形象,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县境内两条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的4个马路市场予以取缔,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缔范围

G320线K1339.6-1340.9范家山“马路市场”(1300米);K1333.8-K1336.2牛马司“马路市场”(2400米);K1326-K1327.2金玉亭“马路市场”(1200米);K1319.9-K1323.6徐家铺“马路市场”(3700米)。

二、取缔时限

(一)各业主及经营户自行拆除搬离时间:2017年9月20日前。

(二)部门联合执法时间:2017年9月20日-2017年9月30日。

三、取缔要求

(一)上述“马路市场”所涉门店经营业主,在规定期限内,将堆放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所有物品自行搬离,逾期未自行搬离的,将视为弃物予以处置。

(二)原所有占道经营的小摊小贩一律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上摆摊设点。

(三)原所有占道摆租的摩托车、三轮车、面包车等一律要停放至公路有效路面以外的指定区域,不得乱停乱摆。

(四)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违法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其所有人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

(五)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非法设置的所有非公路标志(广告牌、店名牌)在规定时间内由其所有人自行拆除。

(六)公路沿线所有环卫设施(如垃圾桶箱)要规范摆放至公路有效路面之外。

凡属此次取缔的“马路市场”所涉及的经营业主及当地群众,要积极配合支持政府取缔“马路市场”的相关工作,凡严重扰乱取缔工作开展者,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邵东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解读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邵东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东市数据局 |

备案/许可证编号:湘ICP备14000179号   湘公网安备 430521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210003   邮箱:sdszfwz@126.com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266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