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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东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件名称: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东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10003/2021-55935 文件编号: 邵政办发〔2016〕13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6-06-0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6-06-03 有效期: 2021-06-02 23:59:59

SDDR-2016-01013




邵政办发〔2016〕13号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东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皇帝岭林场,县直各单位:

    《邵东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邵东县商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邵东县委邵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东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发〔2015〕2号)精神,设立邵东县商务局,加挂邵东县粮食局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县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转的职能

1.将生猪定点屠宰职责划转到县农业局。

2.将酒类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划转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3.将对口支援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整合的职能

将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有关行政职能划入县商务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及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的发展战略、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起草我县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地方粮食储备总量规模,网点布局,购销计划和动用地方储备粮食的建议,制定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协调全县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粮食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粮食承储企业严格执行《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负责对粮食经营者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粮食库存数量、粮食加工设施设备技术条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承担组织实施粮食等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粮食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县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牵头承担全县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法初审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初审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省级和县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县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初审、服务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协调管理全县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县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十五)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和联系全县各类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指导异地邵东商会工作。

(十六)承担全县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商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收送、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档案管理、行政印章管理等日常政务;负责全局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休假安排登记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外事接待、车辆管理、机关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财政预算和依法依规收支等日常财务工作;负责监管本局有关协会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牵头组织有关中心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本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会、妇联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

(二)人事教育股

负责局机关的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日常业务工作;负责全局性综合材料、有关文件的起草和审核、新闻报道等文字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登记及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人员的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手续;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局机关和归口管理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岗位统计和工人技师考试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本系统因公、因私出国备案人员的政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选派从事外经贸业务的出国人员和驻外机构工勤人员;负责本局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局机关综合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协调管理全县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负责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有关工作;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捐赠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全县商务领域普法工作。

(三)市场运行调节股

拟订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县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监测分析工作;负责重要商品(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监测分析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按照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对酒类、茧丝绸流通进行管理;统筹全县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负责县城区“菜篮子”工程的流通监管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会展业、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发展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全县技术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县商贸服务业(含会展、餐饮、住宿、家政服务等)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牵头全县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推进商务诚信建设;牵头全县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推动追溯体系建设;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相关工作;建设和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负责并指导商务行政执法(含“12312”、“12345”举报投诉热线)有关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市场准入;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四)市场建设流通股

拟订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制定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规范商业领域投资的市场准入程序,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流通设施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对接: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汽车零配件)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场服务中心和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拟订推动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建设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烟草、盐业流通和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五)投资促进股

组织拟订全县招商引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全县性招商引资活动的策划组织;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发布、调度、考核等工作;依权限初审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依权限初审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1000万美元以下,含1000万美元)初审上报,组织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受理、协调外来投资企业投诉;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内联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和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并指导全县内联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和区域经济合作工作;负责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工作;负责县外企事业单位来邵或县内企事业单位出邵设立办事机构初审工作;负责牵头全县开放型经济及商务经济指标目标考核工作;联系、指导境外园区和商(协)会工作。

(六)外经外贸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全县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驻邵代表机构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县内企业参加在境内外举办的国际性展览会;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管理全县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对外投资设立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初审、服务工作: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境外(含港、澳、台)外贸业务;拟订外经贸发展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和促进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境外重大经贸合作项目的调度、跟踪和服务工作;协调处理境外经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相关企业权益保护工作;建立经贸合作、交流机制,联系重要经贸组织、跨国公司、驻我国使馆经商处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

(七)电子商务股

统筹全县跨境和境内电子商务工作,制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负责全县电子商务企业的认定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电子商务重点培育企业的核查申报工作;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负责商务网站、网上招商、电子政务、计算机管理等工作;指导县电子商务协会工作。

(八)政策法规和监督检查股

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和军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九)调控和储备股

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整,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地方储备粮的具体方案,承担粮食监督预警,粮食应急和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协调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衔接;监督实施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布局、收购、销售,轮换计划的建议,承担县级储备粮数量、质量、补贴和储存安全工作。负责粮油保管,粮油普查和仓库一符四无的检查督促等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县储备粮业务指导和推陈储新;维护好仓库设施,负责汇总粮食仓容、机械设备统计报表。

(十)行业发展股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申报和验收工作;指导全县粮食行业质量、计量、市场建设,加工统计和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负责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新技术推广工作。

(十一)监察室

传达和落实好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示精神,负责对局机关所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监察对象遵纪守法、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协助局领导抓好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程序和权限接待、处理属纪检监察业务内的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实施对举报、申诉情况的了解、初核及立案调查。负责对局机关、局属单位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和系统内部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对上级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政令畅通进行督查。

四、人员编制

县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含离退休管理服务行政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股长(主任)11名,副股长(副主任)9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

五、其他事项

(一)县商务局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商务局负责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计划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

2.境外投资管理。原油、矿山开发等资源类重大境外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境外投资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县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县商务局审核。

(二)县商务局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1.药品流通管理。县商务局为县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研究拟订我县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法负责我县药品流通企业的准入管理和药品流通监管,拟订药品流通过程中涉及质量与安全的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配合县商务局执行国家、省、市和我县制定的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2.食品安全有关职责。县商务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关于展会类活动管理的职责分工

县商务局负责牵头拟订全县会展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政策和意见,并指导实施;按归口对报县委、县政府审批的各类展会活动提出审核意见,按归口负责全县展会日常管理工作;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举办展会类活动。行业协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管理,规范各类活动举办行为。

(四)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职责分工

县商务局负责全县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承担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协调。

(五)关于物流管理的职责分工

县商务局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划。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县交通运输局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六)设立邵东县投资促进事务局

邵东县投资促进事务局为县商务局所属的副科级公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将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全部划入),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主要职责:协调内外经济贸易合作,承担内联引资、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调度、跟踪和服务全县外来投资者的联络、政策咨询、项目推介、考察和洽谈等组织工作,建立健全和管理客商信息库;协调全县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参与县级以上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项目调查,协助做好项目的包装论证和发布工作建立和管理招商引资项目库;定期发布投资项目产业指导目录及招商项目;负责联系县级开发园区的有关工作。

(七)撤销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

撤销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事业机构建制,有关行政职能划入县商务局,参公管理人员划入县商务局,其他人员划转至县投资促进事务局。核销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县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正科级职数2名,副科级职数6名。

六、附则

本规定由邵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邵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职责 机构编制   调整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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