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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

文件名称: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4305210003/2021-55888 文件编号: 邵政办发〔2017〕11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7-04-2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7-04-28 有效期: 2022-04-27 23:59:59

SDDR-2017-01011


邵政办发〔2017〕11号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6〕4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推行“互联网+政务”,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依法行政、优化服务改革,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开启加快邵东发展新征程提供强有力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按照公开、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努力实现服务体系网络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收费行为规范化、政务服务便捷化。2020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公开内容更加深入广泛,公开形式更加丰富多样,公开机制更加规范高效,工作机构更加健全完善,“互联网+政务”深入融合,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水平明显提升,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阳光透明

1.推进决策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在决策前要通过听证会、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决策听证制度,拓展听证领域和范围,增强听证人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提高行政决策听证的公信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2.推进执行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相关单位要通过门户网站开辟专栏主动公开具体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要畅通回馈机制,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

3.推进管理公开。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示。

4.推进服务公开。把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进政务服务向网上延伸。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5.推进结果公开。依法公开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和其他重大政策措施、发展规划、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对重大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要紧密跟踪、及时反馈、加强评估。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加结果公开的可信度。

6.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省市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和精准扶贫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办法,明确具体要求。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

(二)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的范畴

1.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加强基层工作调研,发现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的成熟做法,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场)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城乡社区居民关心的事项。重点公开税费收缴、社保医保、计划生育、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流转、公共事业投入、涉农补贴、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救灾和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为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打好基础。

2.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面向社会服务的各级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要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全面推行办事公开。按照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3.加强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大干部工作、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权力运行监控。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梳理行政机关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及时在内部公开,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三)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继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行政审批改革,完善窗口审批机制,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政务中心集中办理,杜绝只受不理、两头受理、多头办理等“体外循环”现象发生。凡是与建设投资项目有关的审批事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做到“应进必进、应进尽进”。

2.加快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继续加强审批事项清理,按照应简必简、该放尽放的要求,对全县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最大限度地放权给市场、放权给社会。凡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做到100%取消。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依法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对清理后保留的审批服务事项,明确和规范实施机构、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等内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向社会公开,供群众查询和监督。

3.进一步提升热线便民服务水平。继续完善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运行管理机制,拓展延伸热线服务内涵领域,创新管理办法,加快实现热线电话、网站、微信受理渠道全覆盖;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12345”在群众中的知晓率;抓好热线话务员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热线服务水平。加强考核考评,对群众投诉办理情况进行考核考评。要求所有热线工作人员,对群众诉求当场能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下派到成员单位,要求成员单位限时办结,并征求投诉人满意程度,同时将成员单位办结的情况及投诉人满意情况纳入单位考核考评。各乡镇(街道、场)、各部门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并由1名以上工作能力和事业心、责任心强的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服务热线具体办理工作。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对每件承办事项都要责任到人,保证按规定的标准、时限完成,确保做到思想、人员、制度、措施到位,服务热线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4.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中心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务服务干部队伍。各进驻窗口单位要把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的业务人员选派到窗口工作,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联系基层和群众、增强服务意识、培养和锻炼干部的基地。关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对表现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选拔任用。积极配合政务服务中心抓好窗口人员的管理培训和监督考核,建立完善人才培养、交流制度,充分调动政务(便民)服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要严把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口关,确保窗口工作人员相对稳定,并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理论、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

(四)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快我县新政务大厅的建设,将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等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提供集约化服务。同时,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基础建设、许可服务、内部管理、政务公开标准化,为广大市民群众和企业提供更规范、更便利、更亲和的政务服务。

2.加强分中心建设,推行行政服务窗口标准化。各分中心必须按照标准化统一的要求进行审批服务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办理方式,健全制度体系,认真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县政务服务中心和相关主管部门对分中心实行双重管理,分中心行政上隶属主管部门,业务上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协调和监管。分中心的管理办法、工作考核和督查、业务协调等原则上按政务中心管理模式执行,执行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制度。分中心要认真执行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人员行为规范、考勤和考核制度。县政务服务中心在抓好主办事大厅管理的同时,要加强对各分中心的管理监督,不定期到各分中心进行现场督查、监管,并适时通报督查情况,努力提升我县行政服务的整体水平。分中心工作人员的待遇由县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平时的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参照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落实。

3.夯实基层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场)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将乡镇(街道、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纳入全县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乡镇(街道、场)要整合基层站所的公共服务事项,将就业保障、救助、住房保障、计划生育、农用地审批、国土证办理、医疗、惠农涉农补贴、优抚、户籍,以及房产、工商、税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便民服务中心要参照政务服务中心的做法,建立预约服务、承诺办结等符合基层特点的办事制度。村(社区)服务平台要做好涉及村(居)民民政、计划生育、劳动保障、住房保障、国土、户籍等事项的受理和代办服务;推行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明确代办员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功能齐全,管理规范,办事方便,切实解决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待遇由县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平时的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参照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落实。

4.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行政许可新模式。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以智慧政务建设为抓手,依托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加强网络平台对接,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网上行政许可平台系统。健全政务服务电子监察规则,落实电子监察措施,建立网上预审机制,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逐步实现县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互联互通,打造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

5.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政府信息。强化政府网站互动功能,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府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的融合对接和新技术应用,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加强政府网站之间协调联动,强化与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和技术保障,完善年度考核、社会评价和日常督查机制,有效解决“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问题。逐步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优化结构布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统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场)、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各乡镇(街道、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要明确一位分管领导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要精心组织部署,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要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政务服务水平。

2.加强制度保障。按照国家及省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有序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场)、各部门要制定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

3.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指导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做好发布政府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工作。强化激励和问责,县政务服务中心联合县监察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所属各部门项目进驻服务中心情况、12345热线平台电子工单办理情况、乡镇(街道、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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