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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邵东县国土资源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

文件名称: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邵东县国土资源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10003/2021-55938 文件编号: 邵政办发〔2016〕16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6-06-1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6-06-12 有效期: 2021-06-11 23:59:59

SDDR-2016-01016



邵政办发〔2016〕16号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邵东县国土资源局有关职责和

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皇帝岭林场,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邵东县委邵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东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发〔2015〕2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县国土资源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责调整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县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1、负责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林权登记、水域滩涂养殖权登记及其监督管理。

2、负责基础地理信息集成管理,承担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指导地理信息综合应用服务;承办地理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和公共服务目录的编制工作;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承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的审批;指导测绘地理信息档案资料信息化和管理;承办地图编制管理和地图审核工作。

二、关于机构编制调整

(一)设立不动产登记股。拟订县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办法、规定;组织开展县本级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监管;规范、监管不动产登记行为;拟订不动产确权方案,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地方性政策;管理不动产权籍档案;配合调处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后产生的权属争议;组织不动产登记法制宣传教育;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设立监察室,加挂作风办公室牌子。其主要职责:传达和落实好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示精神,负责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监察对象遵纪守法、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协助局领导抓好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程序和权限接待、处理属纪检监察业务内的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实施对举报、申诉情况的了解、初核及立案调查。负责本系统工作效能职能监察,跟踪监督土地、矿产资源等项目审批及招标挂牌项目的实施;督促重大土地资源违法案件的处置,查处本系统的一般性违纪违规案件;监督单位财务资金运转情况等。

(三)政工股更名为人事教育股。其主要职责:承办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组织指导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局党组日常工作;承办局科技项目的规划、科技成果的管理、科普推广、对外合作与交流及外事宣传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四)地籍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其主要职责:负责实施地籍管理,组织、指导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及统计;负责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和维护。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县国土资源局有关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年审年检、行政事业性收费,组织协调相关股室及时办理。

(五)建设用地股(综合规划与测绘管理股)。其主要职责调整为:承办需报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场)、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核、报批工作及占用未利用地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修改和信息发布;参与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预审工作;指导建设项目征地工作;负责统计和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检查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利用实施情况,指导乡镇(街道、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编制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指导和审核乡镇(街道、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测绘管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专项规划;制定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编制和组织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县级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国家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的管理以及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项目的监管;建立和管理全县基础地理信息系统,负责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的管理、分发和服务;审核承包测绘单位资质,规范和监管全县测绘市场;负责永久性测量标志管理;管理地图的编制、印刷、出版、展示和登载工作;依法查处测绘违法行为,依法保障测绘野外作业的合法权利。负责基础地理信息集成管理,承担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指导地理信息综合应用服务;承办地理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和公共服务目录的编制工作;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承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的审批;指导测绘地理信息档案资料信息化和管理;承办地图编制管理和地图审核工作。

调整后,县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11个股(室):办公室、监察室、人事教育股、法规信访股、耕地保护股、地籍管理股、建设用地股(综合规划与测绘管理股)、地产管理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环境股)、财务审计股、不动产登记股。

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2名(含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正股长(主任)11名,副股长5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

三、其他事项

(一)邵东县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邵东县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为邵东县国土资源局副科级派出机构,核定局长1名(副科级)、副局长1名,人员编制内部调剂解决。负责邵东县经济开发区、邵东县生态产业园、邵东县宋家塘管理区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承担所在区内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用地计划和编制土地出让计划;负责辖区内的土地征收、土地出让、划拨和报批工作;负责对入(园)区工业企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用地企业、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土地政策;做好土地资源使用统计、整理归档工作;负责辖区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依法查处辖区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依法调处权属纠纷。

(二)关于河道采砂的职责分工,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4〕19号)规定办理。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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