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文件库 > 市本级文件库 >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东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件名称: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东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10003/2021-55933 文件编号: 邵政办发〔2016〕11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6-05-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6-05-21 有效期: 2021-05-19 23:59:59

SDDR-2016-01011



邵政办发〔2016〕11号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东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

理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皇帝岭林场,县直各单位:

    《邵东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      


邵东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移交县(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的通知》(市编发〔2015〕116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5〕155号)精神,邵东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整体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为隶属于邵东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和县交通运输局的授权,负责全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制订全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施工安全方面的制度和行业规范;

(三)负责组织全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监督和鉴定;

(四)受理全县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公路、水路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并依法对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对交通建设检测市场进行监管。

(五)负责全县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负责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本所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本单位会议的组织;负责文秘、综合调研、政务公开、信息管理、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和后勤管理、接待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本所计算机网络管理及全所人力资源、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工作;负责本所干部职工出国(境)人员的政审;负责本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扶贫等相关中心工作;负责本单位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编制本单位财务预算和财务支出工作;综合治理、创卫、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所领导做好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质量安全监督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县农村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督,依法依规对从业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进行监督,审查建设单位办理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申请手续;建立健全全县农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应急预案制度、安全危险源台账及销号制度;及时统计、报告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开展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依法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罚意见;负责参入完工项目进行交(竣)工质量检测和主持工程质量鉴定、仲裁工程质量等工作;开展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经验交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理检测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县农村公路水运工程及项目监理、试验检测工作监督管理、工地试验室备案审查;委托试验检测单位对受监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进行试验检测,审查试验检测单位的试验检测报告;负责组织对公路(水运)工程交、竣工质量检测,出具《工程质量检测意见》和《工程质量检测报告》;负责相关工作信息的上报和发布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相关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法制宣传教育、本单位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及执法人员证件管理;负责全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行政诉讼活动;对辖区内交通建设施工企业、业主及其违法人员违法行为的违法查处,并承担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职权内的行政复议案件资料准备工作;负责各种行政处理案件审核,向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执法工作动向,编制本单位法制工作计划;负责本单位各种行政处理的审核工作,并对各种行政处(理)罚的文书案卷归档立卷工作。

(五)工程造价股

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和省厅批准投资概算的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及养护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委关于工程建设和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县审批或上报的交通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监督审查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清单预算、交通建设项目重大设计变更预算、调整概算,为上级审批提供依据;审查工程竣工决算,并出具审核报告;参加本县交通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参与组织交通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监督审查养护工程造价;负责建立全县工程造价管理网络系统,定期发布人工、材料、机械、调价指数等价格信息,解释定额计价规则,调解工程造价争议;受有关部门委托,对交通建设造价仲裁提供鉴证。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事业编制20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2名,股长(主任)6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股长(副主任)6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邵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邵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解读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邵东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东市数据局 |

备案/许可证编号:湘ICP备14000179号   湘公网安备 430521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210003   邮箱:sdszfwz@126.com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266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