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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件名称: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10003/2021-55841 文件编号: 邵政办发〔2018〕11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6-0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06-04 有效期: 2023-06-03 23:59:59



SDDR-2018-01009

邵政办发〔2018〕11号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皇帝岭林场,县直各单位,省市驻邵各单位:

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4      


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监督身边的不文明行为,纠正车窗抛物陋习,倡导爱护环境、文明出行的社会新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举报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进行奖励,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举报奖励及方式

第二条维护社会公德,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和制止,不仅是文明素养的体现,也是我们每一位市民的权利和责任。凡市民举报车窗抛物行为并提供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的,按100元/例予以奖励。

第三条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的举报实行实名举报。即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网络等形式进行举报,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及渠道

第四条邵东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举报有奖受理责任单位,负责受理举报和实施奖励举报电话:0739-2720211;电子邮箱:1604679071@qq.com;地址:县城中天广场11楼

 证据甄别及认定

第五条邵东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受理举报时,应做好举报人身份登记,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按照受理举报、证据认定、审核备案、奖励告知、奖金发放、移交处罚等程序进行。

第六条举报内容应当真实客观,所提供的影像资料(举报同一内容的视频时长在1分钟之内连拍照片能反映行为全过程)能够全面、清晰反映车窗抛物行为的全貌,包括发生行为的时间、地点及车辆号牌信息等具体情况,举报人应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确保取得方式合法

第七条邵东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人身份和证据资料的有效性进行初步认定,对认定为无效的举报及时告知举报人并说明原因。

第八条同一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被不同举报人多次举报且内容相同的,对第一举报人进行奖励,顺序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如两人以上(含两人)对同一车窗抛物行为共同举报,按一例举报进行奖励,奖金由共同举报人协商分配。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无效,不予奖励:

(一)举报内容已于举报前被执法部门查证属实并查处的;

(二)采取不正当方式编造违法事实并对其进行举报的;

(三)以匿名方式举报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

(四)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其他不适用的情形。

第四章 奖惩兑现及处理

第十条对确认有效的举报,经审核后,由邵东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举报人办理领取奖金手续。情况特别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奖励审核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举报人凭举报时登记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共同举报的应委托一人代为领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举报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奖金的,受委托人需要凭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奖金。举报人或其委托人未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的,或提供的信息与举报时提供的内容不符的,不予奖励。

第十二条经认定有效的举报内容,将按照以下办法进行处理:

(一)经认定有效的举报内容,视情节轻重进行媒体曝光

(二)向举报内容涉及的车主所在单位、社区或家庭邮寄《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告知函》或者电话短信告知提醒

(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

(四)党员公职人员有车窗抛物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情况及举报内容。

第十四条  邵东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举报奖励实行专人管理,建立举报奖励档案,以备查询。档案包括举报记录、移交记录、查处情况、奖励审核、奖金发放、财务凭证等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邵东县城市管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抄送:县委各部门,邵东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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