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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和“社零”统计工作的意见

文件名称: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和“社零”统计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4305210003/2021-55837 文件编号: 邵政办发〔2018〕6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3-0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03-07 有效期: 2020-12-31 23:59:59


SDDR-2018-01005

邵政办发〔2018〕6号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

“社零”统计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皇帝岭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反映一个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为充分发挥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我县第三产业扩规模、提档次、调结构,确保全县消费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8年至2020年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升工作目标

(一)确保限额企业应统尽统。全面掌握全县商贸流通企业的数量、分布、类型及经营基本情况;及时将达到统计标准的限额以上企业(即年商品销售总额2000万元以上批发企业、年商品销售总额500万元以上零售企业、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住宿餐饮企业)纳入统计笼子。

(二)确保限额企业数量稳步增长。加强全县商贸流通企业的规范引导和培育扶持,进一步提高限额以上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力争全县2018年至2020年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150家入统,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入统总数达到350家。

(三)确保入规企业结构合理、进度均衡。在结构上,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企业要占50%,5000万元以上企业要占20%。在进度上,上半年要完成30%,下半年要按月进度完成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精准服务

(一)深入调查摸底,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坚持全面摸底,为做到应统尽统夯实基础,重点对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政府定点采购等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抓好限额以上企业数据报送工作,确保企业报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强化企业报送数据逻辑分析,全面真实反映我县社会消费水平。

(二)鼓励大个体户转为法人企业。引导和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法人企业;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制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转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在新建和改建的大型批发市场、商贸综合体、商业街区中,鼓励和引导他们按照自愿的原则整合成若干个统一批量进货、统一配送、统一销价、统一营销方式的符合限额以上标准的“大企业”,培育他们成为限额以上经营单位。

(三)引进和培育大型限额以上企业。积极引进大型销售连锁企业到我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流通企业;鼓励本地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扩张规模,运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方式,借助自营、加盟、特许等形式在县内发展分支网点,实现企业标准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不断扩大市场销售。

(四)鼓励限额以上企业开展促销活动。鼓励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诚信规范的促销活动。支持部门或协会组织限额以上企业参加展览展销会、产品推介会、贸易洽谈会。

三、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

(一)对新进“社零”统计的商贸企业并按要求联网直报统计报表的,每个企业财政一次性奖励2万元。为增强规模企业对“社零”增长的贡献率,要加大对规模企业的培育力度,以行业协会或专业市场为主体成立集团性公司、当年度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新进“社零”统计的商贸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奖励。

(二)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国税、地税等部门要继续对入规企业在申报工作中简化手续、免收费用,在企业经营状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继续保证其入规后三年税负基本不变。

(三)设立入规商贸企业稳定发展基金,以2014年统计局入规企业为依据,对2014年以来、稳定三年以上的入规企业年零售额分别达到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的,每满三年由县财政一次性分别奖补该企业1万元、2万元、5万元、10万元。

(四)乡镇、街道统计站可聘用“辅助统计员”,督促辖区内的企业按要求进行联网直报。县人民政府对完成任务的“辅助统计员”,按每个企业最低100元/月的标准给予劳务补贴,每半年考核一次。

四、进一步强化工作合力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做好任务安排,落实政策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和“社零”统计工作要求,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场)职责如下:

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全县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和“社零”统计工作,负责对培育工作和“社零”统计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调度、考核各目标管理单位的任务完成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场)的“社零”统计和企业入规的年度绩效考核。

县统计局:负责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负责新增企业的申报及联网直报业务及相关培训工作,定期发布与通报全县规模以上商贸企业“入规入统”工作进度与统计信息。并负责与市统计局的工作对接。

县财政局:负责“社零”统计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的监督和落实,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和督导达到规模标准的商贸流通企业个体户变更登记为企业法人,对来我县落户的销售连锁企业,要求他们办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流通企业,落实工商登记的优惠政策,简化、优化登记手续。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商贸企业个体户转型为企业法人。简化、优化转型企业的税务登记。

各乡镇(街道、场):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和“社零”统计调度管理工作。负责督促辖区内限额以上企业数据上报和辅助统计员的管理。

(二)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由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参加的“社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部门协作,对进入“社零”统计的企业及新增的限额以上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县统计局要加强对各企业的统计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企业的上报情况,加强对“社零”运行情况的分析,及时反馈给商务主管部门。县商务局要加强行业生产调度,每月召开一次对乡镇(街道、场)的“社零”形势分析会,一季度一考评。

(三)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场),每新增1个限额以上商贸流通法人企业的,给予5000元奖励;对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分别按每新增一个限额以上法人企业给予2500元的奖励;对总量、进度和结构达到要求目标的,按每个企业4000元的标准增加奖励资金,由商务局牵头具体统筹安排到各相关单位。为了确保完成年度入规目标任务,县财政对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各安排5万元工作经费。县委、县人民政府对企业入规工作完成好的乡镇(街道、场)、县直相关单位实行绩效考核加分。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邵东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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