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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的通告

文件名称: 邵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的通告
索引号: 4305210003/2021-55906 文件编号: 邵政发〔2017〕1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邵东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1-0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7-01-06 有效期: 2022-01-05 23:59:59




邵东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的通告


邵政发〔2017〕1号


SDDR-2017-00001

    为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创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宜居邵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县城区集中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着力整治交通秩序。严禁一切车辆违反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规;严禁摩托车非法安装遮阳伞具;严禁客运出租车拒载、不打表;严禁非法营运;严禁营运车辆随意停靠、违规招揽乘客;严禁在禁停路段或禁停区域停放机动车;严禁大货车在限行时段进入城区相关道路。

  二、着力整治渣土车辆。严禁渣土车不按规定密闭、配置冲洗设施;严禁渣土车不净车上路;严禁渣土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按指定地方倾倒;严禁使用无牌无证渣土车辆。

   三、着力整治户外广告。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户外广告;严禁设置与城市规划不符、影响市容市貌、侵占绿地或遮挡绿化景观、妨碍行人或交通要道的广告牌。

四、着力整治占道经营。严禁擅自在门店外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生产加工、经营、晾晒、摆摊设点、堆放物料等;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县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设点从事经营活动;严禁占用车道、人行道、广场等操办酒席。

    五、着力整治占道施工。严禁不经审批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严禁施工不设立标准围挡、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严禁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

    六、着力整治顽症陋习。严禁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槟榔渣、口香糖等垃圾;严禁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以及树木、电杆上涂写、刻画、张贴或擅自散发广告、宣传品;严禁在城区焚烧垃圾;严禁砍伐、损坏城市树木花草;严禁损坏城市消防、汽车站牌、交通标志、路灯电杆、交通护栏等市政公共设施;严禁车窗抛物;严禁行人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乱穿马路;严禁汽车维修清洗行业随意倾倒废机油、排放污水等;严禁散养禽畜和放养犬类;严禁不落实“门前三包”。

    七、凡违反本通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由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八、凡是妨碍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2017年1月16日起施行。

邵东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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