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 财政收支及预决算公开 > 部门预决算 > 县直部门 > 公安局

2020年度邵东市公安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10 08:45 信息来源:财政局 责任编辑:财政局
分享到: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0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全市的社会治安状况,负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负责、组织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保障全市经济发展环境;负责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

(四)负责、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负责处置治安事故、骚乱和群体性事件。

(六)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七)负责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八)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治安巡逻、防控、防暴、110动态处警及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和处置工作;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依法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正常秩序。

(九)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对全市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监察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对来我市的重要领导、重要外宾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查处,维护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十五)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服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负责监督、管理使用情况。

(十六)指导全市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对市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八)向全市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十九)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搞好检查、监督和落实;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按规定权限呈报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

(二十)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按规定权限加强对公安民警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发现、负责或协助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二十一)市森林公安分局(对内为森林大队)列入市公安局序列,受市林业局和市公安局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市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市公安局管理为主。

(二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6个内设机构,13个直属机构,1个监管机构,27个派出所(26个乡镇派出所、1个直属派出所)。

内设机构

1)指挥中心

2)政工室

3)警务督察大队

4)警务保障室

5)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

6)执法办案区域管理办公室

直属机构

1)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2)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3)治安管理大队

4)禁毒大队

5)刑事侦查大队

6)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7)法制大队

8)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9)科技与情报信息管理大队

10)交通警察大队

11)巡特警大队

12)反恐怖工作大队

13)森林警察大队

监管机构

监所管理中心,下设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中心。

派出机构

1)乡镇派出所26个:红土岭派出所,宋家塘派出所、两市塘派出所、水井头派出所、黑田铺派出所、廉桥派出所、界岭派出所、流泽派出所、斫曹派出所、流光岭派出所、团山派出所、砂石派出所、火厂坪派出所、周官桥派出所、简家陇派出所、佘田桥派出所、水东江派出所、杨桥派出所、野鸡坪派出所、灵官殿派出所、堡面前派出所、仙槎桥派出所、九龙岭派出所、双凤派出所、魏家桥派出所、黄陂桥派出所。

2)直属派出所1个:分水坳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本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233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53.68万元,增长18.9%,主要是因为公安套改使民警奖金及津补贴普遍提升,本年办理大要案增多,信息化及派出所建设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332.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15.12万元,占99.0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17.49万元,占0.9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33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3.83万元,占45.82%;项目支出12098.78万元,占54.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115.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09.06万元,增长22.14%,主要是因为公安套改使民警奖金及津补贴普遍提升,本年办理大要案增多,信息化及派出所建设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110.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0%,与上年18,106.06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04.12万元,增长22.11%,主要是因为公安套改使民警奖金及津补贴普遍提升,本年办理大要案增多,信息化及派出所建设增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110.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1830.96万元,占比98.74%;卫生健康支出279.22万元,占1.2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900.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11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05%,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733.31万元,支出决算为995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民警绩效及综治奖经费年初未纳入财政预算,决算纳入行政运行使行政运行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6294.3万元,支出决算为778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后又追拨部分经费纳入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初预算仅做了电子监控一项信息化建设400万,年初预算后又追拨信息化建设经费。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3473万元,支出决算为180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初预算执收成本用于信息化及建设1700万纳入执法办案。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7.4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初预算未列此项,后政府常委会研究将非税收入全额返回用于派出所建设,追拨资金作为派出所建设资金列入其他公安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2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初预算时,行政单位医疗由财政代扣代缴,后改为由本单位缴纳,未做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33.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45.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4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488.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5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80万元,支出决算为659.02万元,完成预算的113.6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0.00万元,支出决算20.69万元,完成预算的41.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勤俭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降低0.13万元,降低0.62%,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继续严控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30.00万元,支出决算638.33万元,完成预算的120.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标,我局执法执勤用车运行费按财政要求控制3万元每台,我局车辆老化,油耗大,维修费高,且因办案要求有警必出,车辆运行时间久,使用率高,3万元标准不能保证公安执法办案油料、维修、保险等需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69万元,占3.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38.33万元,占96.8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69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60个、来宾2600人次,主要上级领导来访及办案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38.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3.80万元,购置车辆16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4.5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车辆维护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4万元;支出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8.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267.82增加220.43万元,增长17.39%。主要原因是:派出所新建或维护改造后办公、水电物业、劳务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有所增长。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开支会议费1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会议费2.3万元,用于老干部座谈会及新冠誓师大会等支出;项目支出会议费13.96万元,用于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座谈会、智慧消防、现代化警务会议、县域警务、省产业项目建设现场会相关业务会议支出。开支培训费4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培训费0万元,项目支出培训费49.55万元,用于开展公安相关业务培训,内容为晋职晋衔、警务训练、反恐、反电诈工作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4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1.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1.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6台(套)。

十三、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在省、市下发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湖南省公安机关装备管理办法》、《邵东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邵东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指导下制定了《邵东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邵东特情工作管理规定》、《邵东市公安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各项目资金执行率100%,执行情况良好。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邵东市公安局

第五部分 附件:邵东市公安局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邵东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备案/许可证编号:湘ICP备14000179号   湘公网安备 430521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210003   主编信箱:647154479@qq.com   联系电话:0739-2666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