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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关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5-05-06 09:19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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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我县加强民间融资管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关情况作个简要汇报。

一、前段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民间融资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突出宣传教育,强化责任约束,完善工作机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拓展融资渠道,着力满足区域内融资需求。三年来合计新增各种融资总额93.7亿元。一是本地银行新增表内贷款。我县本地银行新增表内贷款三年合计64.8 亿元,占全市的19.5%,与邵阳市城区基本相当,其中2012年新增20亿元,2013年新增21.8亿元,2014年新增23亿元。二是本地银行新增表外贷款。三年合计新增11.4亿元,其中2012年新增3.5亿元,2013年新增4.3亿元,2014年新增3.6亿元。三是外地银行贷款。主要是由国家开发银行、长沙银行、世界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发放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2014年末贷款余额15.2亿元,其中2014年新增5.8亿元。2014年,衡阳民生银行、湖南中信银行向我县发放金融贷款8.7亿元。四是小额贷款公司贷款。2014年末贷款余额2.4亿元。正规金融部门融资渠道畅通,相对较好地满足了区域内融资需求,压抑了地下非法金融活动的生存空间,缓释了潜在的压力和风险,是防范民间融资风险发生最有效的手段。

    (二)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全县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黎仁寅任顾问,县委副书记、县长沈志定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工作小组,分别为宣传教育组、协调帮扶组、依法处置组、信访维稳组和侦查打击组。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一周一调度”,定期研究部署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二是规范程序,健全制度。出台了《邵东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规范(暂行)》、《邵东县规范投资类企业暂行办法》、《邵东县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办法》、《关于做好民间融资风险分类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办法,明确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职责。特别是对房地产业,相继出台了《邵东县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有效防范了房地产企业以任何形式进行非法集资融资。三是严格考评,落实奖惩。下发了“打非”综合治理考评方案,每年对相关单位“打非”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考评结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出台了《邵东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因工作不力疏于监管,因处置不当导致非法集资矛盾升级或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县纪委印发了《关于禁止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三)深化宣传教育,着力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每年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打非”宣讲教育活动,做到打非宣传入户、入脑、入心,广大居民的风险防范意识明显提高。一是开展了“打非”集中宣传月活动。确定每年5月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张贴海报、设立咨询点、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宣传。2014年5月,我县共印发宣传资料36.4万份发放到村到户;制作张贴《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活动规范整顿民间借贷行为的通告》1500份到全县每个行政村(社区)和全部金融机构网点,并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一个月,组织流动宣传车50余台次在全县巡回宣传。二是推进“打非”宣传常态化。为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民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我县制定了《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工作宣传方案》,将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持续一年时间的铺天盖地的宣传。近期开展的主要宣传活动有:1.召开全县性大会广泛动员。2015年4月8日下午,我县召开全县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工作会议,县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全县副科级以上单位及省市驻邵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办场党委书记及乡镇长,全县规模企业、房地产企业、行业协会负责人,各类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小贷公司负责人,近60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规模大,覆盖面广,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效果很好。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金晚球作了主题报告,传达贯彻了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下阶段工作作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袁胜良宣读了《关于禁止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县法院、县公安局分别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积极作为、尽职履责,有效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各类金融风险,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2.新闻媒体宣传。《今日邵东》报开设“加强民间融资管理”专栏,每月设立一期专刊,广泛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典型案例,并在报纸中缝广告区定期进行标语宣传;邵东电视台滚动播放领导电视讲话、“打非”工作动态,并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和领导答记者问,及时进行公开辟谣和澄清不实信息。3.网络等新媒体宣传。红网邵东站、邵东政府网站和邵东手机报开设专栏,及时宣传我县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工作动态。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定期向用户发送公益宣传短信。4.社会宣传。(1)宣传车:组织宣传车在县城和各乡镇办场进行巡回宣传,并将持续一年时间。(2)宣传册:将《民间融资参与各方需明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作成精美小巧的宣传册,共编印2万册,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发放。(3)公告:将省金融办、省工商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省证监局、省保监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规范民间融资活动的公告》编印3000份,张贴至全县所有乡镇办场、县直机关单位、省市驻邵单位,各学校、医院、派出所和各村(社区)。(4)横幅标语:在县城主要街道十字路口中央隔离带、各单位院落悬挂宣传横幅;在各村(社区)中心位置张贴标语。(5)电子显示屏:在县城公园、百富广场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相关宣传内容。在各银行营业网点、各大宾馆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宣传标语。

(四)加强防范化解,着力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一是定期风险排查,强化预警监测。按照“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内紧外松”的原则,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在省市明确的6类排查重点基础上,我县根据实际又增加了对国家公职人员、金融、建筑、工业、农业、交通、能源等行业从业人员的排查,通过风险排查,对可能发生的非法集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或纠正。2014年,全县共排查实体企业46家,投资类企业75家,变更或注销投融资公司16家,新增40家税务登记企业和23家纳税企业,举办了首届投资类企业(含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制培训班,政府和企业签订了防范金融风险责任状,明确要求企业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非法放贷。2015年4月3日,我县出台了《邵东县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办法》,活动自4月上旬开始,5月中旬结束。二是切实加强对小贷公司和担保公司的监督和管理。我县严格依法依规加强日常监管,防止两类公司业务“异化”,触碰底线。2014年5月,我县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对县内3家小贷公司、1家担保公司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1家经营管理不善的小贷公司退出市场,有效规范了两类公司的经营行为。三是依法从严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坚持重拳出击和稳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增强震慑效果,维护社会稳定。2014年以来,我县相继发生了黄晓明、禹阳飞等非法集资案。相关案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迅速部署处置工作,成立了专案组,冻结涉案人房产和小车,集中人员、地点进行办公处置,并按照优先人员工资、工程材料款等原则进行清偿。由于处置及时、措施得力、工作到位,相关案件并未引发群体性不稳定事件,受害群众总体情绪稳定,对处置工作也比较满意。

二、下阶段工作重点

下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引导发展、创新管理、防范风险、兴利去弊”的总体思路,切实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工作,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充分发挥本地银行信贷主渠道作用,促进资金流动性合理充裕。一是要求本地金融机构努力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确保今年贷存比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二是要求本地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对实体经济业主不得抽贷、压贷,即使贷款到期也只能贷新还旧,如抽贷、哄贷导致企业破产的,将严格追究银行责任。三是要求银行加强资金监管,使贷款资金真正进入到实体经济,一旦发现苗头不对,要及时预警、报告。四是企业办理抵押贷款需要评估的,相关主管部门不得指定评估机构,评估报告在本区域银行间均通用有效。五是继续冻结新办各类投资公司、小贷公司、担保公司一年。 

2、积极开辟多元融资渠道,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一是创新金融服务。要求县内金融机构不断创新、改革、提升金融服务,想方设法增加贷款投放量,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支持县外金融机构在我县发展信贷业务。去年衡阳民生银行、中信长沙银行等在我县发放金融贷款8.7亿元,我们将继续鼓励和支持县外正规金融机构在我县发展信贷业务,为县内企业排忧解难。三是积极引进金融机构在县内设立分支机构。今年年初,已成功争取省农信担保公司在我县设立办事处,上海农商银行在我县设立村镇银行已经报银监会核批,同时正在积极争取广东发展银行在我县设点。四是积极组织银企洽谈对接。政府搭建平台,积极组织银企洽谈对接,由政府引荐“做媒”,企业与银行就贷款融资问题进行现场“面对面”自由商谈,引金融之水,浇企业之树,助力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3、切实做好宣传教育、风险排查和广告清理工作,从源头上有效减少和避免民间融资风险。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除通过新闻媒体、网络信息、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公告、电子显示屏、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开展系统性、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活动外,我县还将结合“5.12”应急宣传日,在政府大楼、公园、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正在积极筹划利用党校培训、微信等方式开展宣传。同时,将加强对外宣传,向上级主流媒体推介,力争在省、市主流媒体上介绍我县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二是强化风险排查,做好监测预防工作。我县正在组织开展一次全面风险排查活动,着力摸清风险底数、堵塞风险漏洞、化解风险隐患,5月中旬将对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三是开展广告清理,切实净化投资环境。全县各乡镇办场、各主(监)管部门,通过明察暗访,全面开展广告清理排查工作。

4、把握原则,守住底线,分类处置和化解各类民间融资风险。我县决定对全县民间融资风险进行分类处置。坚持企业主体、属地负责、行业指导、多方联动、舆论引导的原则。对已发案民间融资风险的化解处置工作分为帮扶类、处置类和打击类。并在处置和化解民间融资风险的过程中,牢牢守住政策底线、法律底线和维稳底线。

    5、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一是落实监管责任。要求各乡镇办场、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二是实施顶格处罚。凡我县资金链崩盘企业被定性为非法集资的,对参与的投资担保公司、融资中介机构,对为其开立账户、办理结算或者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对为其提供虚假材料的中介机构,一律实行顶格处罚。三是坚决从重打击。坚持“五个一律”,即凡是老板失联、跑路的一律打击,凡是拖欠农民工工资要政府垫资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凡是采取违法行为暴力催债的一律打击,凡是出现堵门堵路、哄抢财物、集体上访、非法闹事的一律打击,凡是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高利借贷引发、组织、煽动上述行为的一律严查。

6、创新民间融资管理方式,引导民间资金有序流动。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关于支持民间投资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坚持“非禁即准、平等待遇”的原则,确立民间投资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投向实体经济。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提升民间资本投资实体经济的信心。要求各部门创新思路、积极作为,为我县丰富民间资本寻找出路。同时,抓紧探索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

7、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根据《邵东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对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因工作不力或处置失当引发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追究责任。

 

 

       邵东县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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