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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0 15:18 信息来源:财政局 责任编辑: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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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财综指[2021]4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317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72号),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912万元拨付给你单位,专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此款项列支出功能科目221类“住房保障支出”01款“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3项“棚户区改造”,经济科目列“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4号附件:邵东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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