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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12-29 信息来源:邵阳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教育局

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战略高度,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保障广大学生健康成长作出的重大决策。前段时间,市教育局联合民政、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限制机构数量、上课时间与学费标准,着力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让孩子们有了更多时间去阅读、去运动、去实践。“双减”政策的落地见效,不仅需要党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推动,更离不开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在此,我们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建议:
    第一,请科学认识“双减”重要意义,理性看待孩子成长。实施“双减”政策,并不意味着降低学生的学习质量,而是着眼于培养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质。科学的教育观应该是注重挖掘孩子的兴趣与潜质,尊重孩子的差异性和个性化发展,切不可随意或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
    第二,请审慎选择培训机构。家长不要盲目为孩子报名参加学科类培训,如确有需求,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且已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的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即有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不要选择以“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家教家养”等名义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即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培训机构。
    第三,请勿盲目签约和缴费。参加校外培训请签订与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内容一致的合同。如发现合同违法或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不要轻信培训机构的促销手段,避免财产损失,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续费不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或剩余20课时。要索取正规发票,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购买的课程情况如实开具,不要接受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发票和收款收据等“白条式”收款凭证。
    第四,请家长办理退费时依法维权。对于不再继续参加的培训,家长可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费手续。如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与机构协商、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机构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五,请在规定时段安排培训。《意见》规定,寒暑假、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不间断巡查,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进行监督。请不要选择以“2022年寒假班”“春季班”为名动员家长续交学科类培训班费用的机构。
    第六,请知晓培训收费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将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学科类校外培训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组成。
    35人以上班基准价:每生每课时20元;
    10-35人班基准价:每生每课时25元;
    10人以下班基准价:每生每课时30元;
    每课时标准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课时收费标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也是我们最大的心愿。请理性对待校外培训,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生活。让我们一起携手,为孩子们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附:邵阳市“双减”问题监督举报方式

邵阳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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