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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5210003/2019-00248 责任部门:宋家塘街道办事处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发文日期: 2019-11-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时效性: 信息来源:本地宝网站

宋家塘街道办事处关于城乡医保筹资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

为切实做好办事处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进一步推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9年12月30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资金的筹集,确保参保率达到100%。并且要全面落实资助困难人员参保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等困难人员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现应保尽保。

二、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市外在本地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三、筹资标准

按照国家关于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确定我省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

父母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其新生儿出生28天内办好户籍手续和缴纳当年人平筹资总额后参保,从出生之日起享受本年度医保待遇;超过28天参保的,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本年度医保待遇。鼓励家庭为即将出生的婴儿提前缴费参保。

当年新迁入人员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后,可在60天内补办参保手续。缴纳当年人平筹资总额后,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本年度医保待遇。

四、参保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参保实行年缴费制度。2020年度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19年10月至12月。除新生儿、当年新迁入人员等特殊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中途参保;所有参保人员不得中途退保。参保人员的个人保费要即收即存,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解款到位。

五、参保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在户籍地以外地区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后不重复参保。

六、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人员(仅指夫妻男方60岁、女方49岁以上的失独家庭成员)的个人缴费部分,从民政医疗救助资金中全额资助250元/人;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额资助250元/人。

(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的农村居民(即建档立卡贫因人口中的低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医疗救助资金解决50%,即125元人;脱贫攻坚规划统筹资助50%,即125元/人.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的非低保对象和低保对象中的非建档立卡人员分别由扶贫和民政部门资助50%的参保费,个人缴纳50%,即125元。

(四)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中的重度残疾人,由民政医疗救助资金和残疾人保障金分别资助50%。

 

邵东市宋家塘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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