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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5210003/2017-00065 责任部门:邵东县政府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发文日期: 2017-08-0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时效性: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2016年上半年邵阳市社会救助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2016年上半年邵阳市社会救助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2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半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突出民生重点,扎实做好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在惠民生、促公平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基本情况
     1、资金筹集。上半年筹措社会救助资金8.27亿元。其中上级下拨资金7.94亿元、市、各县市区配套资金累计0.33亿元。

2、城市低保。1-5月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72.41万万人次,发放资金1.72亿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 236.94元(不含物价补贴)。

3、农村低保。1-5月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21万人次,发放资金2.5亿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113元(不含物价补贴)。

4、五保供养。目前,我市保障五保对象58255人(其中分散五保对象52347人),累计发放供养金9680万元(不含物价补贴)。分散五保对象发放供养金7595万元,分散五保对象月人均供养水平达到242元。

5、医疗救助。目前,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54万余人次,支出5300万元,其中普通病救助 15154人次,支出1641 万元;重大疾病救助2851人次,支出 774万元;门诊救助   7521人次,支出335万元。

6、临时救助。上半年实施临时救助41857户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2392.3万元。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和政策。一是与人社、卫计委、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了《邵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邵医改办发【2016】1号),从1月1日起,全面开展困难群众的大病救助补偿工作。二是起草了全市特困供养、社会保障兜底等政策制度,现处于社会意见征求阶段。参与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办法》的政策制定,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强。三是制定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农村特困供养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的通知》(邵民办字【2016】16号),明确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从1月1日起,全年不少于3200元/人.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从4月1日起,分别为城市低保420元/人.月、农村低保220元/人.月(2640元/人.年)。规定,今后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不在与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挂钩联动,改为逐步与国家扶贫标准融合。切实提高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

  (二)、重点民生项目实施进度

各级政府、民政部门高度重视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将项目进度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多次进行联合督查指导。我市在3月份全面完成了重点民生实事项目11所敬老院选址工作,同时确定了各县市区具体建设名单。目前,已基本完成前期规划设计和招标工作,共征地92亩,筹集建设资金1548万元,拟新增床位600张。当前各地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良好,其中洞口县花园镇敬老院、隆回县七江乡敬老院进展较快,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

重点抓好10项主要工作开展(归纳为1234)。

一是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为工作主线,贯彻落实中央、省脱贫攻坚“五个一批”战略部署和市政府“六个一批”扶贫脱贫计划。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全市兜底脱贫实施草案。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设立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定重点兜底对象范围为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因残重度贫困的家庭、因病重度贫困的家庭、因灾或意外事故造成重度贫困的家庭;通过提高特困供养、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医疗保障的救助标准保障兜底脱贫;设立了市、县(市、区)两级财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专项配套资金按照2:8的比例分担机制;将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进行工作问责。半年来,市民政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组织调研活动,5月中旬,我们在隆回、邵阳县组织了兜底脱贫现场会议,进行了入户调查试点,初步建立了兜底脱贫的调查审核审批程序。目前,各县市区正在组织开展兜底脱贫对象的认定工作。

二是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保障水平。

    1、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根据今年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低保420元/人.月、农村低保220元/人.月),我们要求各县市区,重新核对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积极筹集资金,在不少于去年同期人均月补助的基础上,实施精准提标补差,整体提高全市补助水平。全面实现了财政“一卡通“资金发放

    2、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全面推进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相结合的机制,抓好政策落实。将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的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今年我市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万元);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纳入医疗救助重点救助范围,将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列入医疗救助范围;将资助参保参合标准提高到缴费基数的30%以上(其中特困供养对象给予全额资助)。规定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家庭成员、五保对象,按照不低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类救助对象的救助水平实施救助。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及时结算系统与大病保险机制对接完善工作。

三是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对象动态管理,抓好基层平台建设。

1、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临时救助对象范围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救助方式及标准、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和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受救范围覆盖全体城乡居民,规定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采取发放临时救助金或物质实物等方式给予救助。

2、严格落实动态管理制度。部署开展了全市特困供养人员清查、兜底脱贫对象摸底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复核工作。乡镇(街道)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达到100%,“以核为主、核评结合”的民主评议制度得到进一步强化。半年来,共清退低保对象2676人(城市1032,农村1644人),其中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低保待遇的15人,有工商登记的企业法人代表或股东违规享受低保待遇的14人,清查死亡瞒报五保对象877人,确保了救助公平正义。核定全市特困对象61275人(五保58783人、城市三无人员2492人);兜底脱贫对象摸底测算共有524799户、986438人。

   3、加强社会救助平台管理。通过落实政府绩效考核,乡镇办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的办事效率得到有效提高,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进一步规范。全面推进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网上办理审核审批手续的平台建设,救助服务便民快捷。低保信息系统日常动态管理科学到位,做到了及时录入,及时更新,数据与计财系统相一致。启动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的量化比对功能,救助工作更加精准。

四是积极开展农村特困供养专项治理、责任事故预防、政策宣传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1、深入开展农村特困供养治理。继去年专项排查行动,今年我们从供养待遇落实、动态管理制度、对象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进行规范治理。在原有保障待遇的基础上,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对象增加了护理服务。大多数敬老院工作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全市统一部署开展敬老院规范管理活动,重点抓好院内管理制度、基础设施、居住环境、入住率等方面的创优达标工作。对分散五保户的生活状况,进行了走访调查,及时解决他们困境需求。有效保障了我市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的切身利益

   2、抓好责任事故预防工作。半年来,我们开展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管理服务检查2次(春节期间、夏季地质灾害预防)。6月初,我们又下发了关于开展汛期敬老院安全管理和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生活安全大排查的通知》,要求专人负责敬老院安全管理,对散居五保老人,实行乡镇、村干部和村民联系包户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断岗,确保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加强政策法制宣传。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社会救助宣传,努力营造公众理解救助工作、自觉遵守救助规章制度的良好氛围。一是结合专项活动开展主动入户宣传,在社会救助摸底清查治理、“三联二访一帮”、扶贫对口帮扶等入户走访过程中将救助政策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实行面对面、一对一的宣传,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制度的理解;二是携手新闻媒体开展宣传。积极携同各新闻媒体单位加大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共发放政策指南1.2万份、答复政策咨询200余次(含电话咨询),在在各类媒体(网络)上发表新闻稿件20篇。

4、加大违规违纪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结合“雁过拔毛”专项整治行动,我们通过免费发放救助指南、定期公布政策、设置政策咨询电话、广泛邀请舆情监督员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了投诉举报渠道机制,对救助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查处力度,半年来,累计接访(信)46起,处置完成率100%,处理基层违规工作人员3名。

   三、存在的问题

1、组织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质量不高。在具体工作中,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工作,由于基层限于人手不足且无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在走访面广、工作量极大的情况下,容易变成村(居)为主,乡镇配合的工作倒置模式,调查结果受村(居)裁量权影响极大,在村(居)干部业务素质、行为道德不高的情况下,容易产生错保、漏保等问题。

2、部门信息共享程度不高。当前我市通过金融行业实施收入查询,处于手工状态,相当部分调查工作只能依靠对本人和邻居的询问,核对精准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兜底脱贫工作进展不理想。市政府仍未正式出台全市统一的兜底脱贫方案,导致各地兜底对象家庭认定方式和认定程序不一致,兜底救助标准不一致。

4、敬老院管理和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少数敬老院工作人员安全管理意识有待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外出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二部分民政部门对敬老院工作人员安全培训不够,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三是新宁县一渡水镇敬老院建设,目前还未正式动工。

   五、下阶段重点工作打算

一是制定出台全市兜底扶贫工作方案,建立全市统一的对象认定标准、程序、兜底方式。按期完成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及时开展兜底救助。建立民政核对平台与扶贫部门“建档立卡”信息共享的认定平台。

二是全面完成为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确保新改扩建敬老院项目,在10月份完成主体工程。

三是抓社会救助提标扩面工作落实,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的补助、优惠待遇,切实缓解他们家庭的生存压力。

四是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争取财政资金加大对敬老院建设的投入,为特困供养人员在居住环境、生活条件等方面提供较高的生活保障;探索充实基层工作人员、特困对象社会照料等方面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五是加强政策宣传。重点进行社会责任宣传,增强各方法律义务观念,加强舆论媒体在社会传统道德仁爱荣耻观念方面宣传,提高救助的社会整体认识。

六是加强投诉举报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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