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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5210003/2020-00790 责任部门:公安局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信息类别: 发文日期: 2020-12-1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时效性:永久 信息来源:公安局

港澳居民10月10日起可在内地申请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0201010日起,港澳居民可在内地申请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即港澳居民可向全国任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办手续与在港澳地区一致。

据介绍,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是港澳居民来往内地的法定出入境证件,是港澳居民在内地的身份证明。港澳回归以后,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的加快推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和在内地创业工作、学习生活的人数不断增长。2019年,港澳居民来往内地2.15亿人次,是1996年的2.5倍。过去,港澳居民在内地期间遇证件过期或遗失、损毁,须返回港澳地区申请换发补发,增加了相关人员不必要的时间成本和经济负担。

为积极回应港澳居民出入境新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调整政策,优化管理,运用信息技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出在内地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新政。据了解,新政在保持申请条件不变、申办手续不变、审批要求不变的基础上,将为港澳居民带来以下便利:就地就近申办,不再往返费时费力。港澳居民在内地期间证件过期换发、遗失损毁补发可就近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无需再返回港澳地区办理;一次办结,高效便捷。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申请、提交材料、缴纳办证费用、自愿选择证件邮寄服务,一次性完成所有申办手续,办证时间缩短为7个工作日,有紧急需求者还可通过“绿色通道”实现“急证即办”;网上服务,精准贴心。港澳居民可通过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查询受理地点、预约办理时间、自助查询办证进度等多项“互联网+”政务服务;惠及面广,明显减轻成本负担。新政将惠及广大的港澳居民,在大量节省时间成本的同时,也减少了经济支出。据统计推估,每年在内地申请换发补发证件的港澳居民仅交通费一项可节省约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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