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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305210003/2016-00220 责任部门:邵东县政府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发文日期: 2016-04-2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时效性: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大禾塘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

大禾塘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严肃财政纪律,本着依纪依规、厉行节约、切合实际的原则,经办事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定如下财务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督机制

1、成立财经领导小组和会审小组。

组  长:李三大

副组长:姜友君

成  员:曾广明、刘长胜、唐  理、王建斌、尹志敏、申卫钢、陈玉良

2、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对办事处的重大财务问题进行决策;二是负责每月对办事处的所有财务进行审查。

二、落实财务统管,实行分户核算

1、办事处各线、部门、及所有项目的收支都纳入财政统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2、实行分户核算,坚持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项目资金结余用于弥补财政经费的不足。站所的工作经费原则上由站所使用,但须预留人头经费的50%用于承担公共经费支出,其余50%可由站所支配,用完即止超出部分财政不予报销支出。

三、全力组织创收,规范财务行为

1、办事处组织专门力量大力协税护税,确保财税过半及全年任务的完成,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创收,争取上级部门经费投入。

2、加强票据管理,有收入的部门只限1人每次领票一本,所有收入全额上缴财政,票款同步,验旧领新。

3、财政所明确财会人员,朱海燕为总会计,刘奇志为单位会计,杨小明为项目会计,许双桂担任出纳,为便于工作允许计生办和各项目指挥部分别设一名报账员,人员明确如下:计生办—张晓斌,产业园指挥部—曾建军,商贸城指挥部—曾国亮,开发区指挥部—刘赛红,新农村建设指挥部—赵胜阳,铁路指挥部—曾山阳,七井地质灾害治理小组—唐理,各报账员务必要严格按照财政所要求按月报账,每月补助200元。

4、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今年县财政将对乡镇办强制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凡是能够公务卡结算的,一律实行公务卡结算。

5、控制现金借款,机关干部原则上不准借用公款,特殊工作(如接访及处置突发事件等)确需借用公款的需经书记批准,并在20天内结账,由财政所长同出纳负责落实。

6、财政的一切资金调度由财贸副主任提出方案,由书记负责调度,财政所负责落实,2万元以上的需经财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项目指挥部的工作经费需先报预算,经书记或主任同意方可使用。

四、严格控制支出,确保正常运转

1、规范补助奖金发放:各线、各部门、各项目指挥部的补助、奖金发放必须符合上级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先批后发的原则。

2、统一购置办公用品:所有办公用品,由财政所统一购买,发放到各办公室,各办公室需要添置的大型办公用品(单价800元以上),必须事先出具书面报告,经财贸副主任批准,报县控购办审批后,再由财政所负责购置,各办站及干部办公用品都统一由财政所清点造册登记入账,干部调动时财政所应核实办公用具后方可开出工资介绍信。

3、严格控制参观学习:县委政府下文的参观考察学习按文件予以报销,其他所有部门下文牵涉办事处出资的一切学习考察参观需经书记批准方可报销。

4、按标准报销差旅费:经党委、办事处安排出公差的工作人员,差旅费按邵政办[2014]58号《邵东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予以报销,协助企业及村、社区出差的一律不得在财政报销开支。

5、严格控制临时人员雇请:各部门一般不得雇请临时人员,特殊情况需请短暂临时人员,由主管领导报书记批准,发放临时补贴,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办事处需雇请临时人员,须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6、个人学习和就医费用规定:所有读函授、电大等拿文凭的学习费用、干部子女的保托费、捐资费等一律不予报销,所有工作人员的医药费财政不予报销。

7、招待费用的管理:

①取消一切形式的签单(包括宾馆、酒店、商店、修理店等)谁签字谁负责,与财政无关。

②全体机关干部工作日用餐统一在食堂就餐,每月限50餐,村干部因工作需要也可在食堂就餐(在行政办公室领票),食堂按8元/人每餐的标准(其中干部个人自负2元/餐)。

③所有公务接待严格按邵办文[2014]63号《邵东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招待原则上安排在食堂,特殊情况确需在外就餐的,由分管领导或项目常务副指挥长报姜友君主任批准方可招待,并及时开具派餐单做报销附件(由姜主任开)。

④食堂招待规定:食堂招待由财贸副主任王建斌负责,各部门、站所及项目若需招待,由分管领导或项目常务副指挥长向王建斌提出申请,然后在财政所开具用餐单(由李赞珍开)交食堂,食堂凭用餐单招待,无用餐单的财政不入账。严格控制陪客人数,来客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来客10人以上的陪餐人数不超过接待人数的三分之一。食堂招待标准不超过40元/人。

⑤各种检查、招待不得发包烟,烟酒发票一律不准入帐。

8、公务车辆及租车管理:

①公车管理:办事处的公务车湘E1T389,湘E13F06由办公室调度,保证主要领导优先使用,湘E1S499由产业园征拆办常务副指挥长调度。财政所长负责修理、保养、配置、加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开支结算,油料费原则上按一车一卡,卡号与车牌号一致的原则进行加油。

②租车规定:平时的驻村工作下乡不得租车,因工作需要确需租用车辆的,由分管领导或项目常务副指挥长先向姜友君主任报告,各片、线、站所、部门的租车由财政所李赞珍进行登记,各项目的租车由常务副指挥长进行登记,每月会审时,由分管领导或项目常务副指挥长在姜友君主任处开具派车单,租车标准统一为下村一趟40元,租用半天60元,租用一天100元,同一辆车若当天多人次使用,也只能按100元计算。

③租车需开具租车发票并附每次租车的明细表(应写明租车时间、车牌号码、由司机与租车人签名),各线、各片、各重点工程不得报销零星加油票。

④办事处的所有公事租车或私车公用,借车公用,或因公事调用其他车辆等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一律由本人负责,与办事处无关。

9、打印费管理:打印材料一律要先报党政综合办杨艳华审查登记,确定内容、份数,编好号后交打字店,打字店每月应及时分办站、各项目指挥部开具发票列好清单,由综合办主任审核后报财务会审。

10.通讯报道及工作先进奖励:鼓励干部积极向上级党报党刊、政府网站及红网手机报等主流媒体投递稿件,反映我们办事处的工作成绩(以当年为准)。每发表一篇文章或通讯报道,县级奖励200元,市级奖励400元,省级奖励1000元,中央级奖励2000元,属头版头条加倍奖励。同一篇报道属多人撰写的平均分配,同一篇报道在不同媒体发表,只奖励最高级别。各项工作获得县两办下文先进的,奖励主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200元,市级奖励400元,省级奖励800元。

五、按月进行会审,规范会审程序

实行一月一会审,初定每月20号左右,具体时间视情况通知,原则上跨月支出票据不予会审。办事处的一切财务支出,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严格一支笔审批。会审前所有票据先由经手人写明情况,经主管领导签具意见后用文件袋装好交给会审小组,报票人不得进入会审现场。所有支出由财政所长审核后财贸副主任审批,其中4000元以上的开支需经财政领导小组研究。

六、本制度从2016年3月1日起执行,请全体干部自觉遵守并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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