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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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邵东市应急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中国邵东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shaodong.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邵东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局提出申请。 (一)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2.书面申请。 (二)受理机构 本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咨询电话: 0739-2721075,办公地址:邵东市兴和路288号县治办公楼三楼;接待时间:工作日。 (三)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在网站下载,也可以到本局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四)办理步骤 1.审查。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公开机关及联系方式;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要求补充或更正。 2.登记。本局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即时登记受理。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经局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原则上,一事一申请。 4.收费。本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外,不再另收其他费用。 三、监督方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驻局纪检监察组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安全生产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二级事项 | 主要业务办事指南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
公开主体 | 邵东市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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