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邵东市莲花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廉桥分公司年产3.5亿个打火机建设项目环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东市莲花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廉桥分公司年产3.5亿个打火机建设项目环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27204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邵东市莲花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廉桥分公司年产3.5亿个打火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邵东市莲花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廉桥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宇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投资800万元,在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廉桥镇礼合村7组38号(东经:111°50′50.422″,北纬:27°20′14.439″)建设年产3.5亿个打火机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4119其他日用杂品制造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项目占地面积为13105.1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料车间、成品车间,同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注塑冷却水经冷却塔+循环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注塑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须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次品机壳破碎设备为封闭式,破碎时对破碎机采取加盖的措施;丁烷气充气过程中对接口处采取加装橡胶垫等密封措施减少丁烷气的泄漏,厂界无组织颗粒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须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限值要求。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东侧、南侧、西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次品机壳经破碎后重新投入生产;不合格产品、废原料包装袋和废模具收集后外售;空丁烷气罐送原厂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重新充装气体送回,不合格由原厂家妥善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和废UV灯管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危废贮存场所等环境风险单元设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等措施;建设单位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须加强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和运行维护,保证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6、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行政许可 二级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东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