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众康医院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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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众康医院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东市众康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市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27211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邵东市众康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宋家塘街道衡宝路(152)-1A-26~27

建设单位:邵东市众康医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石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邵东市众康医院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宋家塘街道衡宝路(152)-1A-26~27房屋的1-13111°4339.731E27°1617.061N新建邵东市众康医院建设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316.14m2,总建筑面积7299.23m2其中第1-8层为项目主体工程,主要设置内科门诊,肾内科病房、血液透析科、检验科、急诊科、放射科等科室设置血液透析床位130张,血透机100台,血滤机10项目不设置住院部不设洗衣房,医护人员及病人的衣物委托清洁公司进行清洗9-13层为行政办公区、食堂、宿舍等非病区;项目同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给排水、电力等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地埋式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垃圾收集点及医疗废物暂存间废医疗消毒异味、食堂油烟废气等。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食堂浓度限值;地埋式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加盖密封+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处理,外排废气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3标准限值;垃圾收集点及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采取密封后分类储存+通风换气+及时清理消毒等措施处理,外排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要求;医疗消毒酒精使用产生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强化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医疗废水(门诊急诊废水、透析废水、检验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病区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等)和非病区生活污水非病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水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中的三级标准与邵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中的较严值医疗废水(其中阳性病区废水经单独消毒池预处理后、检验废水经废液桶收集后进行酸碱中和预处理后)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外排废水须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2预处理标准邵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纳标准较严值,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邵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A标准后排入邵水。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本项目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等。在采取设置独立的设备用房,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降噪、定期维护措施后,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固废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原则管理。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器材包装材料、废纯水制备材料、废水处理污泥和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器材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单位,废纯水制备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及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封装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并按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强化环境安全管理和清洁生产工作,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清洁生产。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行政许可 二级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东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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