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胜万科技有限公司真空镀膜喷涂外壳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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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省胜万科技有限公司真空镀膜喷涂外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市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27211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湖南省胜万科技有限公司真空镀膜喷涂外壳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两市塘街道龙腾工业园E1栋

  建设单位:湖南省胜万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绿荫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湖南省胜万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两市塘街道龙腾工业园E1栋建设真空镀膜喷涂外壳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69.26m2,主要进行打火机外壳及小家电配件的喷涂加工,预计年喷涂打火机外壳 4500 万个、小家电配件 1500万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上下件区、喷涂生产线、真空镀膜区、来料暂存区、装夹区、成品包装区和仓库等,同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给排水、电力等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强化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须达到邵东兴隆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三级标准限值后,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兴隆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和超声波清洗废水经絮凝处理后须达到邵东兴隆工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和清洗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兴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桐江河。

  2、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项目喷漆、流平、加热固化、PP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2套“水帘柜+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通过2根不低于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有组织排放的VOCs、甲苯、二甲苯参照执行湖南省地标《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 1 标准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中VOCs 参照执行湖南省地标《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 3 中非甲烷总烃标准限值,颗粒物、甲苯、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67-1996)表 2 中排放限值;静电除尘粉尘产生量极小,被吸附的粉尘进入除尘器滤袋,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优化布局、减震、隔声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其低噪声状态运转,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絮凝废渣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漆渣、废活性炭、废有机溶剂桶、废UV灯管和废机油等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收集、暂存、运送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B/T2025-201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2023修改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管理。

  5、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按环评要求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保持良好的厂容厂貌。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行政许可 二级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东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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