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邵东市宋家塘永发丝网厂年产600吨荷兰网改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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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东市宋家塘永发丝网厂年产600吨荷兰网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27204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600吨荷兰网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邵东市宋家塘永发丝网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徐工助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在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黑田铺镇龙园村3组坐标东经111.773560度,北纬27.308863度),建设邵东市宋家塘永发丝网厂年产600吨荷兰网改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2922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该项目拆除原有的生产线,在原有的场地内,改浸塑工艺为挤塑工艺,保持原有生产规模不变。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仓库、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办公生活区,同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给排水、电力等辅助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该项目冷却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挤出、拉伸、风冷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气旋混动塔+除雾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DA001)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须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直接加热废气与有机废气共用一套废气处理系统,经处理后通过15m(DA001)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炉直接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须符合《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附件1标准限值;天然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8m(DA002)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加强设备封闭、加强车间管理,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浓度须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废塑料头、边角废料及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包装材料、废过滤网及杂质、废填料球、废除雾板集中收集,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点;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送往邵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5、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按环评要求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保持良好的厂容厂貌。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行政许可 二级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东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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