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芃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收集处理能力10000吨危险废物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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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芃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收集处理能力10000吨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市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27211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综合收集处理能力10000吨危险废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邵东市两市塘街道绿汀大道巨龙工业园区H5栋

建设单位:湖南芃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衡阳市宇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湖南芃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600万元,在邵东市两市塘街道绿汀大道租赁巨龙工业园区H5栋建设年收集、贮存及转运10000吨危险废物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30m2,原邵阳蓝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科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自行关闭、注销。该项目不涉及拆解、再生加工等处置工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转运类别严格按《邵阳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邵环办[2023]12号)执行,分为27个大类(HW02、HW03、HW04、HW05、HW06、HW08、HW09、HW10、HW11、HW12、HW13、HW16、HW17、HW18、HW21、HW23、HW24、HW29、HW30、HW31、HW34、HW35、HW36、HW46、HW48、HW49、HW50),410个小类,收集区域限定在邵东市内,禁止跨区域收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8个危废贮存仓库(包括废铅蓄电池贮存间、废矿物油储罐区、其他危废暂存间)及配套环保措施,不设置试验室,委托第三方分析,不设置收集点,危废从企业由运输车辆运至贮存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加强工程施工期管理。项目于已建成的厂房内实施改造, 在厂房改造、设施安装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中,采取有效控制管理措施,防止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造成环境影响。

2、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酸雾废气喷淋塔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邵东市兴隆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污水浓度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邵东市兴隆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其中氨氮须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场地建设,整个厂区(本项目生产区)地面均应进行防渗并设置事故应急池,贮存区四周设置导流沟,厂房地面、导流沟、应急池均应有耐酸、碱隔离层。

3、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合理布局各危险废物贮存间,项目在废铅蓄电池贮存间、废酸贮存间设置低负压通排风系统,通过抽风机抽排危废贮存间内废气,最终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2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合理布局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贮存间,在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贮存间设置低负压通排风系统,通过抽风机抽排危废贮存间内废气,最终通过活性炭+UV光解处理达标后,由28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生产过程中须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项目装卸作业时关闭出入口,严禁在贮存车间外进行装卸,并于贮存仓库内设置机械排风换气系统,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酸性废气等外排污染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房非甲烷总烃外排污染物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标准限值要求。

4、采取有效控噪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各类设备采取相应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确保东、西、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5、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废包装物、废渣、泄漏液、油、清洁废水废劳保用品、废紫外灯管及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管理,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6、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和转运须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及收集区域范围。合理设置收集运输路线,并应避免经过医院、学校和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区,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与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接收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须拥有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各项事故风险防范责任、应急措施及响应机制,确保环境安全;建设单位需与巨龙工业园签定协议,周边厂房不能引进有火源、易燃物质的企业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管理部门颁发核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代码进行收集、贮存、转运,严禁收集、贮存、转运核准范围以外的其他类危险废物。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行政许可 二级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东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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