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人民医院东扩建设项目变更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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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东市人民医院东扩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市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27211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邵东市人民医院东扩建设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邵东市人民医院以东、人民路以南、双江路以西、邵水以北区域 建设单位:邵东市人民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朗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邵东市人民医院拟投资35000万元,在邵东市人民医院以东、人民路以南、双江路以西、邵水以北区域建设邵东市人民医院东扩变更项目,变更内容主要为①急诊中心层数由-2+4F,调整为-3+5F,建筑面积由21138.44m2调整为23160.97m2;②肿瘤中心层数由-2+5F,调整为-3+5F,建筑面积由27659.16m2调整为29292.8m2;③外科楼及肿瘤中心改为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感染住院综合楼),层数由-2+16F调整为-2+10F,建筑面积由28504.4m2调整为18500m2;④医师培训中心改为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发热门诊楼),层数由-2+6F调整为-2+4F,建筑面积由18130.28m2调整为5600m2;⑤总床位数540个调整为500个;⑥全院停车位个数由800个调整为978个;⑦用地面积由24116.03m2调整为24584m2;⑧取消老院区内规划的医技楼裙楼,其他相应的配套设施保持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废水以及雨季暴雨径流废水,采取在场界设计截流沟,通过截流将产生的废水收集至隔油沉淀池,并设置必要的拦渣设施,通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再将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路面洒水降尘,严禁施工废水未经处理外排。营运期感染科产生的废水经消毒池和化粪池处理,检验室酸碱废水经预处理槽中和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医院各废水分别处理后均排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4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美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接触氧化池+竖流沉淀池+接触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1600t/d。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和施工设备废气等,采取洒水抑尘、遮盖帆布、设置围挡以及在进出口设置洗车台等措施,落实《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中的施工要求。营运期污水处理站采取将处理设施均密闭、投放除臭剂、加强周边绿化等措施减少臭气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须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食堂和直燃机燃料均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内置排风管道外排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中型规模标准要求;直燃机燃气废气经排烟管道至楼顶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感染科病房设置单独的消毒措施;固废暂存间废气通过设置排风扇进行通风换气;柴油发电机废气采取一次性纸制过滤器处理后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将排风口设置于人群活动稀少的位置,外排废气须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中有关标准。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部分区域设置临时隔声屏,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营运期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院界北面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诊室、病房及院界东面、南面、西面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 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垃圾收集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建筑垃圾中有回用价值的进行回用,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交由邵东市渣土部门统一处理。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在线监控废液经收集后交由湖南衡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各类医疗废物需按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要求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暂存并做好标识标牌,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医院产生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由邵阳市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委托邵阳市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交给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产生的病理性废物由邵东市殡仪馆处理,产生的医疗废物尽量做到日产日清,确实不能日产日清时,医疗废物在暂存间存放的时间不能超过48 小时。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修改单,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19217-2003)、《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准标准》(HJ421-2008)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院区内的格栅渣、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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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东分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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