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科恒雅门窗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平方米门窗生产线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衡科恒雅门窗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平方米门窗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市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27204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加工50万平方米门窗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两市塘街道绿汀大道与两灵线交汇处 建设单位:湖南衡科恒雅门窗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景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湖南衡科恒雅门窗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两市塘街道绿汀大道与两灵线交汇处租赁湖南衡科铝材有限公司2#厂房建设年加工50万平方米门窗生产线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0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切割区、磨边区、钢化区、中空区、铝型材加工区、装配区、铝材原料库、玻璃原片存放库、成品存放区、办公区等,同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给排水、电力等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玻璃磨边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其中氨氮须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后排入污水管网,再进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铝材切割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铝条切割粉尘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限值;机加工与打胶工序产生的VOCs无组织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隔声罩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玻璃边角料与沉淀池沉渣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玻璃厂回收;铝条/铝料边角料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统一外售;废玻璃膜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含切削液废渣、废胶水、废胶水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按环评要求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保持良好的厂容厂貌。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东分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