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自然资源局拟使用土地告知书(邵东市一智木业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
邵东市自然资源局拟使用土地告知书 文号:邵东自然资字〔 2022 〕27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发[2004]28 号) 的相关规定,现就拟使用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拟使用土地的用途:邵东市一智木业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 二 、拟使用土地的位置:邵东市黑田铺镇齐合社区 ,具体见用地范围图。 三 、拟使用土地面积:拟使用土地总面积 0.5397公顷,其中果园 0.4213 公顷、其他园地0.1148公顷 、林地0.0036 公顷。 四 、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参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 标准的通知》(湘政发〔 2021〕3 号)、《邵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邵 东政发〔 2021〕7 号) 执行 。详见下表 (该项目参照Ⅱ区标准执行):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 (元/亩)
2.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参照《邵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东市集体土地 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东政发〔2022〕6 号) 执行。 3. 征收房屋涉及的人口安置 :参照《邵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东市集体土地征 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东政发〔2022〕6 号) 执行。 五 、其他事项: 1、告知之日起 ,不得在拟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种 、抢搭建 、抢装修 ,抢栽种的青苗 和抢搭建 、抢装修的地上附着物,使用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相关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的,可在拟使用土地告知之日起 10个工 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3、本告知书发布后 ,邵东市黑田铺镇人民政府将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及相关单位对拟 使用土地现状进行调查,请被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社区)、有关农户(居民)予以配合调查确认。 联 系 人:刘东平 联系电话:13975957660 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3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
一级事项 | 征地前期准备 | 二级事项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公开时限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 ||
公开主体 | 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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