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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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我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已全面启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政府工作要求,各村(居)委会城乡医保参保率必须稳定在95%以上,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人员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现应保尽保。

二、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三、筹资标准

按照国家2021年度城乡医保参保政策,省人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税务局、湖南医疗保障局、确定我省2021年度城乡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20/人。

父母已参加城乡医保或职工医保,其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办好户籍手续缴纳当年人平筹资总额后参保,从出生之日起享受本年度医保待遇超过90天参保的,从缴费的下月一号起享受本年度医保待遇。

当年新迁入人员可在60天内补办参保手续。缴纳当年人平筹资总额后,从缴费的下月一号起享受本年度医保待遇。

、参保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在户籍地以外统筹区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后不重复参保。

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

(一)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的个人缴费部分,民政全额资助320/人优抚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额资助320元人。计划生育特困人员(仅指男方60岁、女方49岁以上低收入特的失独家庭成员)。由卫建局从专项经费全额资助320/.

(二)过渡期内,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第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缴纳医保费用160元每人

(三)低保户由民政部门资助50%的参保费,个人缴纳50%,即160元。

(四)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市人民政府全额资助320元/人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指导员,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各联点领导为副组长,驻村干部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医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社会事务中心,由何琪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成员黄婷婷、财政所相关人员

实行片长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岗,量化到人,明确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统筹抓好本村的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做到村不落组,组不落户,户不落人。

(二)严格规范操作。村(居)要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基础性工作。

1、政策宣传。村(居)要做到每缴费一户,就发放一份医保参保手册,切实保障参保居民合法权益。

2、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村村响进行宣传、发动。

(三)严格考核机制。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纳入各村(居)的年终绩效考核。具体奖惩机制如下:

1.20211015号之前完成参保率95%的奖励2000每村同时按参保人数奖励工作经费1.5元/

3.2021 1115之前完成参保95%的村级工作经费奖励1.2元每人同时奖励1000元每个村

4.2021 1215之前完成参保95%村级工作经费奖励1元/人同时奖励1000元每个村

5.2021年12月31日达到参保95%每村奖励1000元,参保85%的每村奖励工作经费0.8元/人,低于85%的每村按0.6元/人拨付工作经费。

4.2021年12月31号最终没有完成镇下达任务的80%同时排后三的村,分别罚村风险金2000元、1500元、1000元每人

(四)加强督导。202010月份起,对各村进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排名、一周通报。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连续二周后三名的由联点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三周后三名的由镇纪委进行约谈,同时每村在月底对己缴费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缴费方式

我镇原则上采取村(社区)经办人员携程智能POS机上门提供缴费服务、或缴费人员自行到(社区)办公所在地通过智能POS机缴费。缴费人也可以选择湘税社保APP、农行微信小程序、银行柜台或自助终端等方式缴费

砂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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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保险
一级事项 政策法规 二级事项 政策文件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邵东市砂石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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