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邵东市水东江镇高塘村至杨桥镇书院村农村公路工程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的批复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一、核准依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九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十一条。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十一条,《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8年第16号》。

3、依据《邵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邵东市水东江镇高塘村至杨桥镇书院村农村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邵交建[2021]7号)、《邵东市财政局关于邵东市水东江镇高塘村至杨桥镇书院村农村公路工程的预算评审报告》(邵财投评[2021](预)字第32号)。

二、核准内容

1、招标内容:邵东市水东江镇高塘村至杨桥镇书院村农村公路工程,项目总投资11388676元。

2、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采取委托招标。

请你单位严格依法办理招标事宜,自觉接受我局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并尽快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合同报我局备案。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资源交易
一级事项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二级事项 审批核准信息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公开主体 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管理部门网站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