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大禾塘宇之源光能服务中心新建谷*元分布式屋顶20KW光伏电站项目备案证明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邵发改审〔20211106号

 

项目备案证明

 

   邵东市大禾塘宇之源光能服务中心新建谷*元分布式屋顶20KW光伏电站项目已于202193日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2109-430521-04-05-100744,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邵东市大禾塘宇之源光能服务中心成立于20200622日,类型为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刘*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521MA4RF****7K,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材料销售、路灯安装、家庭灯饰服务、广告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主基本情况:姓名:谷*元,身份证号:4305211969*****39,电话18173****68。 

   2项目名称邵东市大禾塘宇之源光能服务中心新建谷爱元分布式屋顶20KW光伏电站项目

3、项目建设地点邵东市团山镇石龙村花益组

  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项目利用屋顶面积189平方米建设20KW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设备有340瓦光伏组件60块、20KW逆变器、配电箱,光伏支架1批等,并与国家电网并网运行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万元,所需资金建设单位自筹。 

6严格执行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等。如需对本项目备案证明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放弃该项目建设,请及时通过在线平台或以书面形式向我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7、请根据本备案证明,办理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节能评估等相关手续。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同时,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项目建设必须符合邵东市土地利用规划和邵东市城市整体规划要求,并在已获批的土地上实施。

8、请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9根据《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有关规定,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通过在线平台作出说明;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既未作出说明,也未撤回备案信息的,我局按规定予以提醒。经提醒后仍未作出相应处理的,我局将移除已向社会公示的备案信息,项目单位获取的备案证明文件自动失效。

10、本备案证明仅表明项目已履行告知备案程序,不构成备案机关对备案信息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项目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由项目单位负责。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重大建设项目
一级事项 批准结果信息 二级事项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公开时限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示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公开主体 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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