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
|
|
|
|
|
|
|
|
|
|
填报单位(盖章):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
|
|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曾勇峰,138▊▊▊▊▊▊▊▊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或“双随机”
抽查范围(含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注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1 |
对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湖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邵东市在湖南省注册的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或省外驻邵东市从事测绘活动的测绘单位或企业,抽查比例80% |
1、登记事项检查;2、公示信息检查;3、测绘资质证书的合规性;4、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合法性;5、测绘成果的质量检查。 |
8月-10月期间 |
现场检查 |
每个企业年度检查不超过1次 |
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
牵头部门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邵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2 |
对土地复垦情况的行政检查 |
《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第五条、 第八条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第四十四条 |
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到期需复垦项目的企业 |
临时用地到期复垦监督检查。包括复垦进度和质量。 |
1月-12月期间 |
现场检查 |
每个企业年度检查不超过1次 |
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
无 |
一般检查 |
3 |
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情况的行政检查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第二十二条 |
矿山企业 |
对矿山覆行生态修复义务监督检查 |
1月-12月期间 |
现场检查 |
每个企业年度检查不超过2次 |
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
无 |
一般检查 |
4 |
对可能造成地质环境破坏、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以及矿业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义务情况的行政检查 |
《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 |
矿山企业 |
对矿山覆行生态修复义务监督检查 |
1月-12月期间 |
现场检查 |
每个企业年度检查不超过1次 |
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
无 |
重点检查 |
5 |
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一条
《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六条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三条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条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第九条 |
非煤矿山企业和经举报或部、省卫片下发的疑似非法开采、超深越界采矿图斑中涉及企业 |
1.检查矿区的勘查、开采,是否存在超深越界、批东占西;2.检查是否达到安全生产要求;3.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4.各项规则制度是否完善。 |
1月-12月期间 |
现场检查 |
每个企业年度检查不超过1次 |
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
无 |
重点检查 |
6 |
对矿产资源统计资料的行政检查 |
《矿产资源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23 号)第十二条 |
非煤矿山企业 |
检查指导编制储量年报、开发利用等情况 |
10月-12月期间 |
现场检查 |
每个企业年度检查不超过1次 |
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
无 |
一般检查 |
7 |
对建设工程定位、放线、验线及正负零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四条 |
取得工程规划许可的企业 |
建设审批监督检查。包括建设工程定位、放线、验线及正负零的行政检查
|
1月-12月期间 |
现场检查 |
每个企业年度检查不超过1次 |
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
无 |
重点检查 |
填写说明:
1.检查事项、实施依据、承办机构栏应与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其中,“实施依据”栏需列明以下内容:①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含规章令号);②具体条、款、项、目;③引用相关条文原文。
2.根据投诉举报、转(交)办、数据监控等实施的触发式行政检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计划。
3.“检查方式”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三种,各单位在该栏目中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具体检查手段等表述。
4.“备注”栏,需明确本项检查是否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或一般检查等情形。
5.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本表应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备案后,由制定机关15日内协调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6.各单位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一致后,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表格栏目外适当增加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