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邵东市德琪建材有限公司)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邵东自资罚决202387

邵东市德琪建材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3年6月19日对邵东市德琪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21MA4Q47PB84,住所: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界岭镇爱窑村八组,赵琅琪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住██████████████,电话:▊▊▊▊▊▊▊▊▊▊▊)非法占地一案立案调查。

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邵东市界岭镇爱窑村八组的土地13425平方米集体土地,于2016年4月起投资建设新型环保砖厂,2017年初完工。

经实地勘测,该项目总占地13425平方米,其中水田3918平方米、林地9507平方米。地上建筑有:钢架棚及窑体占地7568平方米、一层砖房占地1051平方米、水池占地29平方米、烟囱占地26平方米、水泥硬化坪占地4751平方米。

该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邵东市人民政府承诺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 (含空间矢量信息) 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及“一张图”实施监管,视同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非法占地

以上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1、现场照片、卫星云遥日新图;

2、询问笔录(赵琅琪)、身份证复印件;

3、询问笔录(彭██)、身份证复印件;

4、勘测测绘成果;

5、邵东市德琪建材有限公司营业执复印件;

6、邵东市德琪建材有限公司、邵东县爱窑新型环保砖厂的企业信息公示报告;

7、《关于爱窑砖厂周边村级公路的情况说明》

8、《关于邵东县爱窑新型环保砖厂和邵东市德琪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企业的情况说明》

9、《接受调查通知书》;

10、《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11、临时用地呈报资料;

12、邵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邵东市2023年第三十九批次集体土地农用地转用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函。

本机关已于2023625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了处罚告知听证告知你单位没有进行陈述、申辩,也没有申请听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湘自然资规【2019】5号)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做如下处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没收当事人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钢架棚及窑体占地7568平方米、一层砖房占地1051平方米、水池占地29平方米、烟囱占地26平方米、水泥硬化坪占地4751平方米);

3、对当事人非法占用的水田3918平方米按25元每平方米处以罚款计97950元,林地9507平方米按15元每平方米处以罚款计142605元,总计罚款人民币贰万零伍佰伍拾伍元整(¥240555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单位应当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机关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每日按罚款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本决定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邵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邵东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 李利民、李桂元

话: 0739-2728796

址:邵东市两市塘街道建设中路202号

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2023630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自然资源
一级事项 行政处罚 二级事项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公开时限 作岀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公开主体 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